谢邀。
简单说三点:
1、国内其实不都满是根据建筑面积来卖房,好比重庆,就是根据套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销售房屋;
2、固然你买的时候开发商是根据建筑面积来卖给你的,但是日后你要出卖的时候也是根据建筑面积卖给其他购房者的,所以,对购房者来说不存在不公允。换言之,只要整个市场都是奉行统一度量法例,而非双标,就不存在不公允。好比,国度规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根据建筑面积买,卖房的时候得按套内面积卖,则可能涉及双标与不公允,但现实显然并不是如斯;
3、无论是建筑面积仍是套内面积,都不外是计量规则罢了,与公允与否无关。换言之,即便开发商接纳套内面积计价,做为购房者,也纷歧定见得能捞着任何本色利益。啥意思?举个例子,当初根据建筑面积计价,开发商订价每平1万元,若是如今规定要求根据套内面积计价,开发商天然会将每平定为1.25万(假定得房率80%),两种计划之间看似单价差别,但总价却是一样的。做为购房者,买统一套房子,两种计量体例花的钱并没有任何区别。笼统地说,统一标的,无论是哪种计量体例,成本并没有变革。
结论:没有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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