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手机,卖家虚假标注“99新”责任若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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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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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线上交易中运营者应尽披露义务,其鼓吹的新旧成色应契合一般消费者的预期。运营者明知二手手机的主板曾颠末维修,仍将其鼓吹为“99新”停止售卖,招致消费者陷进错误熟悉而购置的,构成欺诈,应承担赏罚性补偿责任。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网店,该店展内销售有“【二手99新】华为HUAWEI Mate30 Pro麒麟990芯片4G/5G全网通二手手机”(以下简称涉案商品)。该商品介绍页展现99新手机为:国行正品,全功用一般,屏幕或机身几乎无划痕,电池耗电一般,细微利用陈迹。2021年4月15日,蓝某某在前述页面下单购置涉案商品1部,付出价款3798.98元,但收货后在一般利用过程中发现手机屏幕呈现一条竖线,于2021年8月7日联络某科技公司客服将手机寄回售后维修,某科技公司客服反应手机屏幕线条是挤压或磕碰形成,属于报酬原因,不属于店展180天保修范畴,要求蓝某某付费维修。同年9月6日,蓝某某将涉案商品自行送至华为受权办事中心维修,华为受权办事中心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手机主板有焊接陈迹。蓝某某为此付出维修费用1079元,遂以某科技公司存在欺诈为由,告状要求退货退款、三倍补偿并补偿维修费用。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商品系二手商品,客看上与全新产物在外看、性能等方面存在必然差别,但该差别应与运营者所许诺的一致。某科技公司鼓吹涉案商品为二手“99新”手机,根据一般消费者的理解,“99新”指的是成色、性能等接近于新机的手机,主板颠末维修敌手机的价值影响较大,不契合消费者对“99新”的认知。某科技公司做为二手手机运营者,晓得或应当晓得涉案商品停止过主板焊接,但未将相关情状向消费者照实告知,进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该虚假鼓吹行为招致蓝某某基于错误熟悉而购置涉案商品,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蓝某某据此主张某科技公司退货退款、补偿维修费用及赏罚性补偿,契合法令规定,应予撑持。遂判决,某科技公司向蓝某某退还货款3798.98元,补偿维修费用1079元,并补偿三倍价款11396.94元;蓝某某同时将涉案商品1件退还给某科技公司。

宣判后,某科技公司不平,提起上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科技公司做为卖家,有义务对交易标的的性状停止全面的领会。且其为专业的二手手机运营者,相较于通俗消费者,具有响应的才能、路子、办法掌握相关信息。主板焊接系肉眼可见的陈迹,某科技公司又已确认其所售二手手机均颠末了拆机检测,故其晓得或应当晓得涉案商品停止过主板焊接。某科技公司以其拆机检测时并未呈现主板焊接陈迹为由,主张其不成能也不该当能在销售时向蓝某某披露相关信息,不予撑持。遂判决,驳回上诉,庇护原判。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某科技公司能否构成抵消费者的欺诈,能否需承担退款、补偿缺失及赏罚性补偿的责任。

二手商品线上运营者有义务全面领会交易标的的性状,并向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二手商品的量量界定没有同一的原则,利用过的二手物品差别水平地存在磨损、折旧情形,难以原则化描述,信息不合错误称是大量纠纷产生的次要原因。运营者做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相较于消费者有响应的专业才能和路子掌握商品的详尽信息,有义务全面领会标的物的实在信息。同时运营者应将二手商品的量量缺陷、折旧、瑕疵照实告知消费者,不克不及对物品的新旧水平做虚假陈说。本案中,某科技公司鼓吹涉案商品为二手“99新”手机,且当庭自认其销售的二手手机均停止过拆机检测,其晓得或应当晓得涉案商品停止过主板焊接,但未照实告知消费者手机的主板停止过维修,进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欺诈的主看有意,客看上也存在隐瞒实在情状的行为。

将主板颠末维修的手机鼓吹为“99新”的行为与客看事实不符,构成欺诈。本案中,某科技公司在商品题目、鼓吹页面中均强调手机系“99新”、仅有细微利用陈迹、手机停止过硬件检测(包罗拆机检测)等,但未告知蓝某某手机主板曾停止过焊接。消费者在购置二手手机时,关于商品存在利用陈迹、可能有细微磨损等必然水平的瑕疵系明知,但主板系手机的核心部件,主板曾颠末维修,标的物根本效用显著降低,与消费者欲购置“99新”手机的目标相悖,蓝某某系基于错误熟悉而购置涉案商品,某科技公司隐瞒涉案商品的实在情状,进犯了蓝某某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抉择权,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在二手商品线上交易中施行欺诈行为,运营者应承担退货退款、补偿缺失及赏罚性补偿等法令责任。本案中,某科技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蓝某某主张退货退款,具有法令根据,某科技公司应退还响应货款,蓝某某同时应返还涉案商品。蓝某某举证证明涉案商品在量保期内呈现毛病并因而收入维修费用,某科技公司抗辩称该毛病系蓝某某利用过程中因外力引起,但未供给证据加以证明,依法承担举证不克不及的法令后果,因而蓝某某产生的缺失应由某科技公司补偿。根据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运营者供给商品或者办事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补偿其遭到的缺失,增加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者承受办事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补偿的金额不敷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某科技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构成欺诈,故蓝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承担涉案商品三倍价款的补偿责任,契合法令规定,应予撑持。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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