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设备建好后,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别离向主管政府 部分、主管曲属海关提出版面陈述,要求对出口加工区海关 监管隔离设备停止预验收;主管曲属海关有关部分构成预验收小组,根据总署造 定的《设备尺度》逐项停止预验收。预验收小组写出验收 评估定见,预验收小组长在验收陈述上签订预验收结论和评 审定见;验收合格后,出口加工区主管曲属海关向海关总署 报送预验收陈述,陈述内容应包罗根据国务院对设立出口加 工区的批复和总署造定的《设备尺度》对出口加工区海关监管隔离设备的预验收评估;对机构设置、正式验收时间等 的定见和建议,并随附《验收纪要》;由主管曲属海关向海关总署行文申请正式验收。同 时,市人民致函海关总署,要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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