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林林从一家韩国代购网店买了一套化装品,收到货后,林林发现那家店卖的化装品和本身之前从专柜里买的不太一样。那款化装操行地比力粗拙,并且有一股刺鼻气息。林林思疑它是假货,于是找商家理论。商家以商品未代购为由,不克不及退货,回绝了林林。于是林林想向法院提告状讼,要求商家退款。但她不清晰详细向哪个法院告状。
【汉济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许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摘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根据其约定。
本案中,林林向告状商家,无论商家在哪里,都能够抉择在收货地的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汉济律师提醒】
网购纠纷维权有四个渠道:
1、与商家协商。
2、联络网购平台客服。
3、向12315消费者热线赞扬。
4、向法院提告状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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