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通信员尤燕玲)郭某网购冻干榴莲,破费218元,收到货发现产物配料表与鼓吹的纷歧致,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告状。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领会到,该院安海法庭近日调和了那起跨省收集买卖合同纠纷,郭某获654元补偿。
江苏南京的郭某在晋江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置了11包冻干榴莲,总计218元。因购置时产物主页的配料表与收到的产物纷歧致,郭某认为该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故向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法庭提告状讼,恳求该公司补偿2180元。
安海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应诉素材。考虑到原告在外省,且案件标的额较小,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步审讯效率,法官联络领会到两边均有调和意愿后,便通过德律风、微信等体例开展调和工做。经屡次释法说理,两边达成调和计划,由晋江某公司向郭某付出654元。2月15日,晋江某公司到庭付清654元,郭某在线上签定了调和协议,本案纠纷告终。
做者:吴水保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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