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市场监视治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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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接群寡举报,反映长林路顺心大药房高价售卖体温计,新余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派执法人员查询拜访核实,查抄发现该药店售卖的玻璃体温计(扬子牌)价格通俗为5元/收,但从12月16日以来售价调高到20元/收,售卖价格和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前期的价格和进销差价率。
经查明该药房所售卖的玻璃体温计(扬子牌)在进货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状下大幅进步商品售价,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批示定见》等法令律例,对当事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停止立案查询拜访,将于近期做出行政惩罚决定。
市民碰着此类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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