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受害人到齐河警方报案:本身在电商平台下单之后,有的商家不发货,有的发来的不是本身所购置的产物。
据查询拜访,12月22日,市民刘密斯在电商平台上购置血氧仪,并与店展客服参议价格事宜,客服便让其添加他们司理的微信,两边再参议,享受内部优惠价。
刘密斯扫码添加了司理微信,两边谈妥价格后,司理发来了电子合同。刘密斯便签了名字,随后转了第一笔货款2.2万元。
后来刘密斯的订单量增加,又向该店展订货,又向对方付货款4.3万余元,并约好1月3日发货。对方定期发货,但发来却是空包裹。
刘密斯发现被骗后,赶紧联络客服,却发现该店展已经登记。就如许,刘密斯上当4万余元。
事有巧合,12月28日,市民李先生也在电商平台订了一批血氧仪,同样添加了客服“司理”微信,在微信上交易,先付款后发货。根据两边约定,李先生一次性付款52600元,并签订了电子合同。但到如今为行,也充公到产物,与司理也联络不上。李先生越想越不合错误,便报警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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