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监控公示,1月10日起起头挠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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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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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交通平安治理,预防和削减道路交通变乱,根据《行政惩罚法》《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法令律例规定,嵩县交警大队在洛栾线与陆浑大坝路口、国泰路与兴业路路口、嵩州路(人民路至广源街段)、嵩州路(广源街至翠山街段)、嵩州路(翠山街至东四街段)增设交通手艺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背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背制止标线、逆向行驶、不按规定泊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五日(节假日除外,1月3日至1月9日),1月10日起起头挠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期看广阔群寡自觉遵守交通律例,配合庇护道路交通次序。

特此公示。

嵩县交警大队

2023年1月3日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监控公示,1月10日起起头抓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

信息来源:嵩县交警大队

编纂 | 董栋

初审 | 吕保国、田贝贝

复审 | 刘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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