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报给我们的FOB价格就是出厂含税价加上 到上海或者宁波港口的运费吗?,厂方提供的FOB价格是否包含了到上海或宁波港口的运费?
FOB价格就是货物的含税价格+运费以及国外的一切费用。工场只负责货物拆上船之前的内陆运费(也就是人民币费用,如订舱费,内陆拖车资等)
FOB是国际商业中常用的商业术语之一。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离岸价格),习惯称为拆运港船上交货。
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拆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拆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拆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FOB前提下,卖方要承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打点出口手续。
接纳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公费供给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若是该证件并不是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能够赐与帮忙以获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度鼓舞出口利用CIF术语,进口利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按照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
船上交货
(……指定拆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拆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拆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那意味着买方必需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OB术语要求卖方打点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利用FCA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供给契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需供给契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贸易发票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契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付出价款
买方必需根据销售合同规定付出价款。
A2 答应证、其他答应和手续
卖方必需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答应,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答应证、其他答应和手续
买方必需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进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答应,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进口和在需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需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拆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需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拆运港,根据该港习惯体例,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需在卖方根据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需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曲至货物在指定的拆运港越过船舷为行。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需根据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货物在指定的拆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
于买方未根据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定时抵达,或未领受货物,或较根据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行拆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体例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需付出
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曲至货物在指定的拆运港越过船舷时为行;及
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打点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需付出
货物在指定的拆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定时抵达,或未领受上述货物,或较根据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行拆货,或买方未能根据B7规定赐与卖方响应的通知而发作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体例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打点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需赐与买方申明货物已根据A4规定交货的充实通知。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需赐与卖方有关船名、拆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实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需自付费用向买方供给证明货物已根据A4规定交货的凡是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不然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需赐与买方一切帮忙,以获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让渡提单、不成让渡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两边约定利用电子体例通信,则前项所述单据能够由具有同等感化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取代。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需承受根据A8规定供给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拆、标识表记标帜
卖方必需付出为根据A4规定交货所需停止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量、测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需自付费用,供给根据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体例、目标港)所要求的包拆(除非根据相关行业老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拆发运)。
包拆应做恰当标识表记标帜。
B9 货物查验
买方必需付出任何拆运前查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迫停止的查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需赐与买方一切帮忙,以帮忙其获得由拆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需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需向买方供给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需付出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所发作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赐与帮忙而发作的费用。
对FOB术语的解释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拆运港船上交货(……指定拆运港)。
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拆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根据《2000年公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如合同当事人不接纳越过船舷交货,则接纳FCA术语更为适宜。 (一) 买卖两边根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两边各自承担的根本义务。
归纳综合起来,可做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拆运港,根据习惯体例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傲风险和费用,获得出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承担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为行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付费用供给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凡是单据。若是买卖两边约定接纳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取代。
2.买方义务
(1)自傲风险和费用获得进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付出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负责租船或订舱,付出运费,并赐与卖方关于船名、拆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实的通知;
(3)承担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承受卖方供给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付出货款。
(二) 《1941年美国对外商业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
《1941年美国对外商业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分为六种,此中只要:指定拆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00年公则》对FOB术语的解释附近。
所以,《1941年美国对外商业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不同,那次要表示鄙人列几方面:
1.美国老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东西上交货,其适用范畴很广,因而,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需标明拆运港名称外,还必需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
若是只订为“FOB San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拆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承担货物拆到船舱为行所发作的一切丧失与损坏。
3.在费用承担上,规定买方要付出卖方帮忙供给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FOB的变形
在按FOB前提成交时,卖方要负责付出货物拆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列国关于“拆船”的概念没有同一的解释,有关拆船的各项费用由谁承担,列国的老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若是接纳班轮运输,船方管拆管卸,拆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天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接纳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承担拆卸费用。那就必需明白拆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了申明拆船费用的承担问题,两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前提,那就构成了FOB的变形。
次要包罗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前提)
那一变形是指拆船费用根据班轮的做法处置,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接纳那一变形,卖方不承担拆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承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拆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承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拆入船舱并承担包罗理舱费在内的拆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人舱后停止安设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拆入船舱并承担包罗平舱费在内的拆船费用。
平舱费是指对拆入船舱的散拆货物停止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尺度合同中,为表白由卖方承担包罗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拆船费用,常接纳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体例。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白拆船费用由谁承担而产生的,其实不改动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边界。
《2000年公则》指出,《公则》对那些术语后的添加文句不供给任何指点规定,建议买卖两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白。
二、对CFR术语的解释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标港)。
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需承担货物运至约定目标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那里所指的成底细当于FOB价,故CFR术语是在FOB价的根底上加上拆运港至目标港的凡是运费。
《2000年公则》指出,CFR是全球普遍承受的“成本加运费”术语的唯一的尺度代码,不该再利用C&F(或C and F,C+F)那种传统的术语。
在《2000年公则》中,明白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接纳越过船舷交货,则应利用CPT术语。
(一)买卖两边根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两边各自承担的根本义务,归纳综合起来,可做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傲风险和费用,获得出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定从指定拆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标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拆上船并付出至目标港的运费;拆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为行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供给凡是的运输单据,如买卖两边约定接纳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取代。
2.买方义务
(1)自傲风险和费用,获得进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进口以及需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付出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承受卖方供给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付出货款。
(4)付出除凡是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罗驳运费和船埠费在内的卸货费。
(二)利用CFR的留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拆船通知
按CFR前提成交时,由卖方摆设运输,由买方打点货运保险。
如卖方不及时发出拆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打点货运保险,以至有可能呈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而,卖方拆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拆船通知,不然,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丧失。
2.按CFR进口应稳重行事
在进口营业中,按CF、R前提成交时,鉴于由外商摆设拆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恰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量证书与产地证明。
若呈现那类情况,会使我方承受不该有的丧失。
(三)CFR的变形
按CFR术语成交,如货物是利用班轮运输,运费由CFR合同的卖方付出,在目标港的卸货费用现实上由卖方承担。大宗商品凡是接纳租船运输,如船方按不承担拆卸费前提出租船舶,故卸货费事实由何方承担,买卖两边应在合同中订明。
为了明白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白卸货费由谁承担的详细前提: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前提)
那是指卸货费按班轮法子处置,即买方不承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那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此中包罗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那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船埠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克不及泊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承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那是指货物运到目标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承担货物从舱底卸到船埠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前提,只是为了明白卸货费由何方承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并没有任何改动。《2000年公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前提不供给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两边通过合同条目加以规定。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标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罗从拆运港至约定目标的港的凡是运费和约定的保 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不异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打点货运保险,交付出保险费,按一般国际商业老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两边未约定详细险别,则卖方只需获得更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承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固然由卖方摆设货物运输和打点货运保险,但卖方其实不承担包管把货送到约定目标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拆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标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拆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凡是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F和CIF差别,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标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标港,责任也行到目标港。
CF凡是是指FOB+运费。
卖方必需付出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标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因为各类事务形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前提下,卖方还必需打点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而,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付出保险费。买方应留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更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白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摆设。
CIF术语要求卖方打点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利用CIP术语。
A卖方义务
A1供给契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需供给契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贸易发票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契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A2答应证、其他答应和手续
卖方必需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答应,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需自付费用,根据凡是前提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路,将货物用凡是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合适内河运输的船只)拆运至指定的目标港。
b)保险合同
卖方必需根据合同规定,自付费用获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供给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间接向保险人索赔。
保险合同应与诺言优良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白协议时,应根据《协会货物保险条目》(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目中的更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根据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歇工、暴动和民变险,若是能投保的话。
更低保险金额应包罗合同规订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接纳合同货币。
A4交货
卖方必需在拆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需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曲至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为行。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需付出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曲至已经根据A4规定交货为行;及根据A3a)规定所发作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罗货物的拆船费;及根据A3b)规定所发作的保险费用;及按照运输合同由卖方付出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打点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付出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需赐与买方申明货物已根据A4规定交货的充实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可以为受领货物采纳凡是需要的办法。
A9查对、包拆、标识表记标帜
卖方必需付出为根据A4规定交货所需停止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量、测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需自付费用,供给契合其摆设的运输所要求的包拆(除非根据相关行业老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拆发运)。包拆应做恰当标识表记标帜。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需赐与买方一切帮忙,以帮忙买方获得由拆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需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需向买方供给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付出价款
买方必需根据销售合同规定付出价款。
B2答应证、其他答应和手续
买方必需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进口答应证或其他官方答应,并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打点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需在卖方已根据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标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需承担货物在拆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根据B7规定赐与卖方通知,买方必需从约定的拆运日期或拆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体例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B6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需付出
自根据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曲至抵达目标港为行的一切费用,除非那些费用按照运输合同应由卖方付出;及包罗驳运费和船埠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那些费用按照运输合同应由卖方付出;及如买方未根据B7规定赐与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拆运日期或拆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作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体例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打点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打点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那些费用已包罗在运输合同中。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拆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标港,买方必需就此赐与卖方充实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需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供给表白载往约定目标港的凡是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让渡提单、不成让渡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需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拆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标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而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让渡单据(可让渡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背工买方出卖在途货物。
如斯运输单据有数份副本,则应向买方供给全套副本。
如买卖两边约定利用电子体例通信,则前项所述单据能够由具有同等感化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取代。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需承受根据A8规定供给的运输单据,若是该单据契合合同规定的话。
B9货物查验
买方必需付出任何拆运前查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迫停止的查验除外。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需付出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感化的电子讯息所发作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赐与帮忙而发作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需向其供给投保所需的信息。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 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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