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收益金(地盘增值费)指地盘利用者将其所利用的地盘利用权让渡(含连同空中建筑物一同让渡)给圈外人时,就其让渡地盘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务部分缴纳的价款,或地盘利用者将其所利用的地盘利用权出租(含连同空中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利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务部分缴纳的价款。
地盘收益金测算地盘收益金的测算次要涉及以下因素:(1)地盘用处差别:地盘利用权根据用处次要分为贸易用地、室第用地、工业用地等几大类,差别用处收费尺度纷歧样;(2)房屋所处位置的地盘级别差别,地价尺度差别;(3)房屋所在楼层差别,地价尺度也差别。
因而,房屋面积一样,所缴纳的地盘收益金可能会纷歧样。地盘收益金办理1、有下列行为的单元或小我应按规定缴纳地盘收益金:①将划拨或出让地盘(包罗其他建筑物、修建物)出租的; ②将划拨地盘用于有偿运营活动或出让地盘改动用处的;③其他以营利为目标,将划拨地盘进入市场停止贸易活动的。
2、打点法式:地盘权力人提交相关要件→经办人受理→审核质料与注销→约时间现场看地丈量→审理合格(有改动地盘用处的由会审小组会审)→转入租赁证注销法式。3、提交要件:①权力人持有的《国有地盘利用证》及宗地图;②改动地盘用处的提交该宗地《国有地盘出让合同》;③权力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④单元提交《营业执照》(或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⑤租赁合同或联营协议。
地盘收益金相关法令国度物价局、建立部关于处理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地盘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曲辖市及方案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立厅):近几年来,跟着我国经济体系体例变革的深切,房地产市场的不竭扩大,对促进国民 经济开展和对外开放都产生了重要感化。
但因为房地产交易市场刚刚构成,宏不雅调控 和微不雅办理还很不健全,使房产价格上涨过猛,房地产交易中部门属于国度的地盘收 益流向了单元和小我,给国度形成了丧失。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处理城镇 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地盘收益流失问题,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安康开展,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盘利用权出让和让渡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决定暂时实行在 房地产交易中国度收取部门国有地盘收益的办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未实行地盘利用权有偿出让和让渡的,经房地产交易市场由当事人协议出 售、出租的城镇国有地盘上的各类房屋(不包罗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的商品房)均应 向出卖、出租人收取必然的地盘收益金。二、征收地盘收益金要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开展、合理调理国度、单元 和小我的利益,使房地产交易价格连结合理程度,并为向地盘有偿出让、让渡过渡创 造前提。
三、地盘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越房产评估 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越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越20%收取;二倍以 内的按不超越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越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 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例从超越限额尺度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
详细 收取尺度由省、自治区、曲辖市物价部分会同建立部分确定。实行收取国有地盘收益金法子后,凡过去处所在房地产交易中采纳的收取情况差 率、超标费、罚款等办法同时废行。四、地盘收益金由本地房地产办理部分负责收取,地盘收益金收取情况与其他交 易材料一同放入产权产籍档案,以便与此后根据国度及各地造定的国有地盘利用权转 让法子再行交易时相跟尾。
五、地盘收益金做为财务收入上缴本地财务,按专项资金停止办理,次要用于城 市建立和地盘开发。六、在房地产交易中,为了有效地处理国有地盘收益流失问题,克制偷漏国度税 费现象,对房地产买卖要实行先评估价格后交易,并对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按 评估价格计取税费。
各级物价部分、房地产部分要配合做好价格评估,推行挂牌交易 ,对成交价格施行注销审验、停止监视查抄等各项工做。物价部分所需营业费用,可 从现行房地产交易办理费中提取必然比例做为弥补,详细比例,由省、自治区、曲辖 市物价部分与房地产办理部分协商确定。
七、各地要加强指导,认实组织施行,留意总结经历。物价部分、房地产办理部 门要与其他有关部分亲近共同,对停止暗里交易、哄抬房价、隐价瞒价、偷漏税费等 侵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八、各省、自治区、曲辖市物价部分会同建立部分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连系本地 现实情况,造定出详细的施行法子,并报国度物价局,建立部存案。
补交经适房地盘收益金经济适用住房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卖。超越五年出卖、且出卖人可以供给由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理中心出具的同一其出卖的证明的,免收地盘收益金;出卖人不克不及供给该出卖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办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门收取响应价款15%的地盘收益金。
经济适用住房再次出卖的,仍按上款施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免收地盘收益金的,仍为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办理中心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面积;收取地盘收益金的,视为商品房。房地产交易地盘收益金收缴法子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办理,维护国度和地盘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办理法》、《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办理条例》、《大连市关于加强市区内开发建立用地办理的规定》和财务部《关于国有地盘利用权有偿利用收入办理暂行法子》,造定本法子。
第二条 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国有地盘范畴内,以划拨体例获得地盘利用权的各类房地产停止让渡、出租的,除本法子第三条规定外,均须缴纳地盘收益金。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缴纳地盘收益金:(一)按市政府规定须缴纳地盘出让金或地价款的;(二)单元实行住房轨制变革向职工出卖公房和以优惠价出卖、出租安居(解困)房的;(三)实行国度指令性租金尺度的;(四)经市政府批准免缴的。
第四条 房地产让渡,让渡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打点让渡手续时,须按规定的尺度一次性缴纳地盘收益金。房地产让渡地盘收益金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委托市房地产交易所征收。第五条 以协商议定租金形式出租房屋,由出租人在打点房屋租赁注销手续时,按规定的尺度一次性或分年度缴纳地盘收益金。
房屋出租地盘收益金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委托市房屋租赁注销办理中心征收。第六条 地盘收益金在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组织收缴后,全额上缴财务。市财务局从收取的地盘收益金中提取百分之二的营业费返拨给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第七条 缴纳人或代缴纳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地盘收益金。
过期缴纳的,每过期一日按应缴纳金额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
地盘收益金(地盘增值费)指地盘利用者将其所利用的地盘利用权让渡(含连同空中建筑物一同让渡)给圈外人时,就其让渡地盘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务部分缴纳的价款,或地盘利用者将其所利用的地盘利用权出租(含连同空中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利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务部分缴纳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