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没,反却是加强了。
客场优势那玩意儿切磋总有一天不累。即便是把赛事规则收编成1-1-1-1-1-1-1也会没人郁闷的。
说淡化客场优势的多半是上去就赢球的那另一方。
但只不外那些发作改动的最小底子其原因却是是本身利益归属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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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主队代表者胜率占优势,具备客场优势的另一方)
2-3-2赛事规则 (主-主-客-客-客-主-主)
4-0 主队2场客场 主队2场客场
4-1 主队2场客场 主队3场客场
4-2 主队3场客场 主队3场客场
4-3 主队4场客场 主队3场客场
2-2-1-1-1赛事规则 (主-主-客-客-主-客-主)
4-0 主队2场客场 主队2场客场
4-1 主队3场客场 主队2场客场
4-2 主队3场客场 主队3场客场
4-3 主队4场客场 主队3场客场
对照呵呵就懂了。
唯一的不同只是第5场时谁的客场数目后来居上。因而说,不管是所致胜率考量却是所致本身利益考量,对主队而言,2-3-2变成2-2-1-1-1都算得上是Pareto Improvement(帕累托改进)。
更何况NBA那60来年,4-0完胜总共多于8次。
而4-1的大比分如果大得多了,即便前段时间4年就再次呈现了3次。
此种情况下,2-3-2赛事规则相等于客(胜率差的)队反倒多HOST1场赛事。
无法忍!
p.s. 除此之外的一个其原因,请参看
2014-15 球季 NBA 选拔赛赛事规则为何是 22111? - 靳天羽的发问是师弟山之战的归属于难题。那场参与度更低的赛事,不管我们是两场赛事定出输赢,胜率占优势的球会单项想占为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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