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求助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嘱,必需具有两个以上无短长关系人在场见证。若是立灌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说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生齿授别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此中一报酬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承认,说明年、月、日。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本地公证机关打点公证。公证遗嘱在法令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需具备行为才能。因为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克不及准确表达意思暗示的不克不及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令规定,不得褫夺有抚育义务缺乏劳动才能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需详细、明白、意思表达实在。若是遗嘱内容迷糊不清,笼统,那么在立遗嘱人灭亡后,很可能因为对遗嘱的理解发作歧义而形成施行困难。
总之,遗嘱内容实在、合法、形式合法才气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灭亡后才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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