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灵活车驾驶证初度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斯类推不竭地轮回。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主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度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斯类推不竭地轮回。
【法令根据】
《灵活车驾驶证申领和利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灵活车驾驶证初度领取之日起计算。根据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的严峻水平,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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