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传统、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有适合自己国家国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反
映的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是社会主义 国家的国家制度,全体人民平等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在 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
是要在政治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在这个问题上,应当着重在以下几 个方面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认识,即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民主所特有的一些基本特征: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得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是生产
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它保证了每个公民对生产资料占有上 的平等,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
这样,就确保了
在社会主义民主中任何人都不能以对生产资料占有的优势剥夺其他人的权利,人们真正实现了权利上的平等。当然,人 们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不同群体也有不同的利益,而生
产资料公有制能够使全体人民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 这为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解决不同利益矛盾创造了前提, 能够使社会主义民主在实现公民权利的过程中既能保证全体
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和形成,又能保证各种不同的意志与社 会共同意志协调一致。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当 代中国,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力具体体现在:全体人民是国家的
主人,人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组织国家机关,管理国家 各项事务,管理各项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监 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信、
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些 民主权利不仅在宪法上明确规定,而且国家还提供实现这些 权利的政治上的保证和物质上的帮助。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保证是中国共产党领
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 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
坚决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在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包括: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通
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国家权力,以此保证国家制定的法 律和方针、政策能够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 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
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符合人民的意愿、利益和要求;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实行基
层民主,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严格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
平等的原则,使公民享有法律上、事实上的广泛的自由和权 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