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就开始使用的+、-、×、÷四种法则符号,简称四则。使用虽普通,多不知道其由来。
一(减)的符号,是船员使用桶中的水时,为表示当天用水的份量,而以横线做的记号,藉以表示减少水量,后来减法便以「-」作为减法符号。
船员重新在使用过的桶内加水时,便在原来「-」的记号上加一纵线,所以加法便以「+」作为符号。
-和+的符号,於一四八九年,首度出现在德国伟德曼所著的算术相关的读物中。
一六三一年英国欧烈特,在自己撰写的「数学之钥」中使用「×」(乘)的符号,他把斜放的十字当作乘法符号。「÷」(除)的符号有两种说法。
一是该符号代表除法以分数的形式来表示,一的上方和下方各加「‧」,分别代表分子分母。另一种说法,以分数表示时,横线上下的「‧」是用来与「-」区别的符号。
德国知名科学家莱布尼兹,则认为「×」的符号,虽然使用普遍,却容易和代表未知数的「X」混淆。
所以他主张采用「^」符号来代替。他还主张以「:」替代「÷」的符号。不过这两种符号,迄今并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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