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丢了补办,不需要发布免责声明。但是丧失身份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陈述,从陈述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二、弥补申明:
1、公安部暗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丧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丧失补领。公民打点丧失补领证件的行为自己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丧失的事实,不需要再打点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令规定公民丧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需那么做。
2、公安部在答复网民发问时明白暗示:公民丧失身份证后,无需再打点挂失和登报声明。若是居民身份证丧失被别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分应承担响应的法令责任。
参考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施行细则》、百度百科“身份证”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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