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年年申诉长达十七年至今被侵吞,强占,偷买民房案件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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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述人年年申述长达十七年至今被侵吞,侵占,偷买民房案件没有得到处理

  申述书

  申述人蔡根源,男1941年9月30出生,汉族,广西北海市第二人民病院退休医生, 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塘仔村西道13号,联络德律风:0779——2037492,015994449251

  申述人黄兰芳(蔡根源之妻),女,1950年4月9日汉族,无业,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塘仔村西道13号。

  被申述人北海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广西北海市东二巷2号。

  法定代表人 连友农,市长。

  被申述人北海市疆土资本局,住所地广西北海市深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军,局长。

  申述恳求:

  一, 恳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等有关部分对被申述人借道路革新,行侵吞,侵占申述人房屋之实的违法行为停止查处;

  二, 对被申述人勾结房地产开发商盗买申述人房产行为停止查处;

  三, 补偿违法强迫拆除申述人房屋的一切丧失;

  事实与理由:

  一, 座落北海市海城区塘仔村西道13号房产五中处,房屋面积710.68平方,室第用空中积2107.94平方属申述人世居的合法财富,不容进犯。

   申述人世代住在北海市海城区塘仔村,在塘仔土建有祖传房屋五处,座落北海市海城区塘仔村西道13号(原为45号)。房屋五处面积710.68平方,室第用空中积2107.94平方属申述人祖辈及申述人世代不断栖身利用上述房地产。上述房地产属申述人一家拥有的合法财富。其次要证据如下:

  1,1953年北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地盘房产所有证》。

  2,1962年12月30日,北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北海市社员地盘房产证》

  3,广西北海市地籍图标明申述人上述房地产的详细位置。

  4,知情村民联名证明,申述人拥有上述房地产的实在性。

  5,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城区分局行政事业性公用收款收条,证明1992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在换发证时对申述人五处房地产停止勘测,测量,审核而收取申述人父亲蔡章的勘测费,证书费,办理费的事实(详见收条五张)。

  6、1994年3月23日,北海市小我建房用地核查处置注销表,正式申述人蔡根源拥有塘仔村西道45号房产238平方,1978年拆建;申诉人母亲洪秀英拥有塘仔村西道45号房产155.2平方,1966年拆建;申述人夫妻拥有塘仔村西道45号房产272.20平方,继承祖业。

  7、1999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城区分局罚没款收条、同一收条陆份。

  8、1999年7月26 日,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城区分句颁布建立用地批准书贰份。

   上述事实和汗青挡案材料足以正式申述人在北海市塘仔村西道13号(原为45号)拥有房产五处,房屋面积710.68平方,室第用空中积2107.94平方,属申述人合法房地产。

  二、被申述人假借道路改道之名,行侵吞、侵占申述人房屋之实。

   1、1999年北海市对解放路(现为北京路)停止革新,按照解放路革新的红线土规划,申述人五处房地产中仅有一处房屋面积是272.2平方的房产纳入拆迁范畴,拆迁的面积是62.49平方(详见北京路规划图)。但因为申述人祖业五处房地产座落于北京路西旁的黄金地段,1999年9月19日上午10时,被申述人工做人员詹爱国在无行文指令的情况下,假借征用拆迁之名,用铲车肆意推毁申述人的房产272.2平方的房产!被申述人拆除申述人的房产272.2平方,能否有合法手续?在没有任何征用和拆迁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对申述人的272.2平方的房产停止强迫拆除,不单违背宪律例定,同时亦违背《城市房屋拆迁办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2、被申述人对申述人的五处合法房产均不换发新证,诡计侵吞、侵占申述人所有合法财富。

   申述人蔡章在1992岁首年月申请换发上述五处房产的新证,但自从1992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城区分局收取了五处房产的勘测费、证书费、办理费后不断回绝为申述人拥有合法证据的房产换发新证。申述 人年年恳求已经至今长达十七年要求换发新证,但至今都未换发。究其原因次要是申述人栖身的塘仔村,因为革新北京路,现申述人的房产已处在黄金地段,引来房地产开发商唾涎三尺!于是,房地产商勾结北海市贪官污吏,诡计侵吞、侵占申述人的房产,从而导至被申述人至今未为申述人换发新证。地盘局长胡美全屡次对申述人停止威胁,说若是不割出一部门地盘给他们,就把申述人的地盘证撤消!其口气多么嚣张?几乎无法无天!

  三、被申述人已将申述人的五处合法房产违法拍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

  1、2003年8月26日由北海市银海疆土资本手艺办事中心测绘的宗地图,将申述人全数合法的房产圈套到了“北海市工业区资产办理公司”(部属北海市一慧诚资产办理公司)名下,申述人的合法财富怎么酿成了权属主是北海市工业园区办理公司!那是什么世道?

  2、2004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将申述人272.2平方米的房产(经1999年9月19日詹爱国批示肆意拆除的祖业平房)拍卖给北海市荣嘉商业有限公司(详见2004年2月18日北海市荣嘉商业有限公司“宗地图”),而对违法强迫拆除申述人的房产没有任何的补偿。

  3、2005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以绘图“空地”将申述人至今如今仍然栖身的祖业房产拍卖给北海市荣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到2006年11月13日北海市规划局派人放线时觉察早在2005年9月1日就将申述人的祖业房产拍卖了!被申述人的主管负责人竟然胆大包天到那地步!公理安在?

  四、申述人的合法财富不单被侵吞、侵占,并且无法安居保存。

  被申述人将申述人的合法财富偷偷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后,房地产开发商(出格是北海市慧诚资产办理有限公司)雇人建砌封锁围墙,切断申述人出行,填埋排沟渠道,让雨水侵蚀申述人现栖身的房屋使申述人无法栖身,雇买暴徒拆毁申述人水井,隔绝申述人及周边居民饮水,收购暴徒日夜骚扰申述人一家五口,成天喊打喊杀,若是申述人不让出房屋,全家出人随时有生命危险,待到深夜时用石头砸大门、墙壁,弄得鸡犬不宁,无法保存!原来是申述人祖辈栖身保存,安家乐业的处所,怎么如今却酿成了他人的地盘?

  五、申述人长达十七年的无数次申述却得不到重视息争决,被逼再次申述!

  1、申述人自1992年以来无数次申请换发证,但被申述人回绝为申述人打点!早在1992年北海市疆土资本局城区分局收取申述人的勘测费、证书费、办理费后不断没有为申述人打点,而同是塘仔村居民凭证书费收条都领取了地盘证和房产证,统一个父亲名下,女儿发给地盘证,唯独不发给儿子(申述人)蔡根源地盘证,那是什么世道?莫非没有法令整治贪官污吏的违法行为了吗?

  2、申述人年年申述,却得不到处理,申述人被逼向广西政法报(法造快报)赞扬,广西政法报亦为申述人蔓延正义。公开丑文标题问题为“一本地盘证,十年未处理”。但被申述人置媒体言论于掉臂,仍然不与处置。那是什么样的人民政府?

  3、申述人被逼于2004年一气之下将被申述人告上法庭,但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却认为还未进入被申述人审核批准发证法式!申述人年年向被申述人申请换发证,被申述人亦收取了申述人的相关费用却没有换发证,而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却认为还未进入被申述人审核批准发证法式?那是什么法理逻辑,明显是不要法令!地道是匪徒逻辑!明显是法院为政府护短行经!明显是被申述人行政不做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长达十七年!但法院也公开驳回申述人的诉讼恳求,苍天啊!申述人在现今的社会仍是呼天天不该,喊地地不闻!有冤无处申!

  综上所述,申述人世世代代栖身的房屋被违法强迫拆除了,不拆除的已经被侵吞、侵占,并且被偷偷被拍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雇请暴徒天天驱逐、暗害申述人,申述人如今不得安居和保存,人身平安没有保障,但年年申述均没有人干预干与!更不消说停止处置!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安在?公理安在?受害老苍生权益何时得到庇护?申述人正值“两会”召开之际,怀着一线希望,恳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等相关部分对被申述人的违法行为停止庄重查处,维护人民政府的威严,给受害人的申述人可以安居保存,严惩社会败北分子,表现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责和行政效能,造此北海市官商勾结而上演的强抢民房及地盘的丑闻!

  开发商雇请暴徒驱逐、侵占、暗害申述人如今不得安居和保存,露天烧饭长达十年之久,呼天天不该,喊地地不闻!有冤无处申!无人干预干与。 人身平安没有保障,如今连住的处所也快没有了,在那热诚恳求希望社会各界有才能的爱心人士能赐与帮忙。

   此致

   申述人:顾人铨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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