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随笔]走过童话的岁月[转载](转载)

3周前 (11-12 22:05)阅读4回复0
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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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日子行走在路上,有些日子,只能睡在童话的梦里。

   《夏洛的网》

   初夏的时候,一只见多识广的老山羊造访了小猪威伯,它给威伯带来了灭亡的动静。整个农场的大人们都谋划着要在圣诞节杀掉威伯,把它做成火腿和腌肉。可怜的威伯向好伴侣蜘蛛夏洛哭诉,说它不想死,它想在农场里活着,就呆在恬逸的牛粪堆旁,和所有的伴侣在一路,呼吸甜美的空气,躺在斑斓的太阳底下。

   蜘蛛夏洛轻松地对它说:你不会死。

   那是夏洛向威伯许下的诺言。它一次次地在猪圈上织网,网上用明晰的人类文字写着“奇异的猪”、“谦善的猪”、“了不得的猪”。仆人一家信认为实,小猪威伯末于活了下来,被送到集市上去参与展览。没有人会再危险它,小猪威伯将渡过树叶摇落的秋天,渡过白雪皑皑的冬天,看到白日再次变长,暖风吹过池塘……

   而蜘蛛夏洛,因为怠倦和衰老,死在了空荡荡的集市上。

   也许每小我都曾碰见过蜘蛛夏洛,在危难的暗影下,默默地为你织网,让你安然,让你能够看到来年的冰雪融化。我记起的是某个凌晨五点,我躺在病院的病床上,伴侣晓得后坐了几个小时的夜车赶来。我那时已经痛得面前发黑,却也看见她跌跌碰碰地从门外扑进来,头发是乱的,衣服扣错了扣子。

   关于友情,我似乎也没有更多的话能够说,我也愿意如许去织一张夏洛的网,温顺的,顽强的,笼盖着我的伴侣。并用尽最初的气力,抬起一只前腿,说一声:亲爱的,再见。

   《海的女儿》

   那一年小人鱼看到了十六岁的王子,王子在有三根桅杆的大船上开生日宴会,礼花把整个夜空都照亮。小人鱼钟爱的大理石像在那一刻新生了,他就在那船面上,跳舞,与水手们握手,大笑。那一年我在昭觉寺外看见他,他半睁着眼睛像是没有睡醒,顶上的头发通盘竖起。他实是心爱。

   小人鱼忘不了王子的美貌,也忘不了因为没有他那样不灭的灵魂所引起的悲愁。她走出父亲的宫殿,穿过珊瑚虫纠结的海底丛林,用本身的嗓音和头发与女巫做了交易。小人鱼上了岸,她的尾巴酿成一双腿,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

   我鸠拙地穿戴新买的高跟鞋去见他,鞋子太紧,后跟太高,脚心都起了水泡。走路那件事,历来没有那么疼过,可也历来没有那么欢喜过。他在我面前蹲下来,说:我背你吧。

   阿谁深夜路上行人很少,偶然有赶路的大卡车,满载着货物,从我们身边吼叫开过。车灯照出他的脸,我伏在他背上,看得清他的眉毛、嘴唇与微微翘起的下颌,额头上起了汗。他的眼睛看着前方,他什么也不晓得。而我刹那间失去了我的声音。

   因为我不断记得小人鱼的故事。她爱着那大理石雕像,把它安顿在海底的小花园里,在它旁边种植玫瑰花一样红的垂柳。当雕像在现实中成为落水的王子后,小人鱼分开族人,放弃三百年的寿命,交出了她的声音。但王子末于娶了邻国的公主,小人鱼拼将缄默的余生,为王子的婚礼献舞。在次日清晨,她化做了蔷薇色的泡沫。

   我懂得有些人永久只能是大理石雕像,站立在太阳色的花朵中间,站立在垂柳蓝紫色的倒影里。靠得太近,一切城市酿成泡影。

   我曾经回想着小人鱼,坐在他的车上,绕着我们栖身的城市,兜了一个圈子,又一个圈子。依次颠末我的家、我的大学,他经常去打球的小广场、他家附近的书店、他工做的处所。在车子路过某条街时,他突然说:到了春天,路两边的花城市开。

   那一刻我多么想对他说一句话。然而我只是坐在车的后座,在每一个转弯处,抱紧了本身的手臂。

   《小王子》

   一个成人献给成人的童话,故事出自一位飞翔员之手。我料想他在越接近云层的处所,越是感应了孤单,与天空一样深邃又无法言喻的孤单。所以有人在那个故事里读出爱与被爱,有人读出固执,而我只读出一遍又一遍的孤单。

   小的时候被教师留在教室里罚抄书,抄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同窗一个个走光,太阳从对面的楼顶上落下去。那种觉得,不断延续到成年,黄昏如果一小我看着影子在地上拉得老长,就会凄惶得要命。而小王子在他那小小的星球上,一天之内,单独看了四十三次日落。

   那是永久无法被抚慰的记忆吧,满园满谷的玫瑰不克不及,那朵长着四根刺的骄傲的小玫瑰花儿也不克不及。所以小王子在分开那只被他驯养的狐狸时,狐狸说:我必定会哭的。小王子却说,那不是我的过错,我其实不想使你忧伤。

   小王子分开以后,狐狸的记忆从此也被改写了。它会时刻竖起耳朵来分辩那不同凡响的脚步声,它看到麦田,听到滚动在麦浪中的风声,城市想起一位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王子。属于狐狸的孤单大要应该叫做期待。

   做者圣埃修伯里在二战中为了拍摄法国南部的空中军工作况,驾驶飞机从科西嘉岛起飞,不久后就失踪了,那一年他44岁。曲到2000年,才有潜水员在马赛附近的海底发现了飞机的残骸。据说散落在70米深的海底,他们在机舱里找到一只刻有他名字的手镯。

   两年前在报纸上读到那则动静时,临近结业的我正背着一个庞大的背包过马路。风把报纸吹起来,扑拉一下盖住我的脸。我看到有无数只脚踏在斑马线上,有人往前走,有人往后去了。刹那间,我握着那张报纸,觉得我就身在小王子那颗孤单的细姨球上。

   《灰姑娘》

   我确定那历来都不是一个我喜好的故事。它太势利,太虚假,太像好莱坞的手笔,蒙着一层热闹的画皮。我也不喜好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因为那也不契合我已经成年的审美。

   偶然读到一个小故事,美国的教师在教诲学生的时候,举出了灰姑娘的例子:她屡屡遭到后母的阻遏,最初以至被锁在阁楼上,但是她从未放弃对幸福的巴望,所以她穿上了那只水晶鞋。———那也是美式的解读,带着兴旺的干劲,也带着几分急功近利。尤为有趣的是,学生还指出了故事中的马脚:仙女赐给灰姑娘的一切城市在十二点钟变回原形,惟独那只水晶鞋没有。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一响,金马车变回南瓜,穿戴整齐礼服的驭手们变回老鼠,陈旧的衣衫通盘打回原样。惟独那只水晶鞋,照旧晶莹剔透,为下文留出一个盘曲的引子。我第一次为那个故事倾慕了,为那心爱的马脚。

   要问想起什么,想起的是多年前的大学舞会。年轻的女孩子们,没有华美的号衣,没有精巧的高跟鞋,宿舍十二点也会敲钟、熄灯、大门落锁。于是都吃紧地往回跑,多像一群灰姑娘。虽然是如许,仍是要去跳舞,不断跳到月亮都升上来,又落下去。不晓得能否曾有人把水晶鞋遗落在夜深的台阶上?

   我想灰姑娘的初志是与相逢无关的,与英俊的王子无关,与王后的位子无关,与幸福无关与恋爱也无关,她只是要去跳一场舞。她的光阴,不克不及只同化在继母与姐姐们繁琐的裙裾里,不克不及只消磨在厨房逼仄的空间里,青春太容易老,她要尽情地跳个够。也许是被如许绝望如许强烈热闹的跳舞感动,所以做者为她埋下了那小小的马脚。

   我犹自记得某个深夜和女友从舞会归来,怕惊醒严苛的舍监,我们把高跟鞋脱下来提在手里,暗暗从走廊上溜过去。暗淡的灯光下,我看见她的皮肤熠熠生光,好像揉进了宝石粉。眼睛里全是荣耀。比及那一天,青春末于流逝,跳舞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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