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杰第四时:深圳猥亵少女案
(一)
狄仁杰:元方,看了前两天东都电视台阿谁京官猥亵少女的新闻了吗?
元芳:看了,大人,适才我还在和赵虎发短信,议论此事呢,如今一些同僚几乎太不象话,胡做非为,大放厥词,行多不轨,其功当诛。
狄仁杰:那么说,你觉得此事林某人确实咎由自取,功有应得?
元芳:大人,你的意思是。。。。。。那里面有什么蹊跷?可那事,人证物证样样齐备,有图有本相,那么多媒体都报导了,无一思疑,举国愤慨,所以那才天威震怒,降旨重处林局以布衣怨。
狄仁杰:蹊跷如今倒不敢断言,但凭我多年的办案经历,但凡不克不及轻听轻信,还记适当年的扬州覆漕案吗?
元芳:记得,昔时工部尚书李大人。。。。。
狄仁杰:是哦,昔时此事也是有图有本相,李大人的亲笔绝命书,还有藏在他寓所里20万两留着他名底的银票。若是不是扬州有人来京城起诉,遭遇逃杀,此过后果当为若何?
元芳:大人,你那么一说,卑职倒糊涂了,依大人之见,当做何解?
狄仁杰:先不求解,我们先来复原一下那整件事。
元芳:那件事是如许:林和一位密斯在一酒肆饮酒用膳,途中林起身小解,要一小孩帮他引路,至厕中,林大官人突对引路小孩痛下毒手,欲拖小孩进厕间,行不轨之事,小孩挣脱后哭告父母,一家遂上前找林大官人理论,哪知林大官人官威浩大,气焰万丈,不单稍无愧意,反怒斥受害女孩之父,称其为“圣上钦点,坐镇一方,级别与本地刺史大人同级,尔等为屁”如此,比手划脚,污言秽语,以致民怨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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