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新闻网四川频道再揭秘:成都法院“阳光操作”,却不让人看卷宗,有鬼!(转载)
日前,据成都巨无霸超硬质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冉某供给,我频道记者多方查询拜访确认,成都会武侯区人民法院涉嫌庇护黑恶权力,不法查封该企业硬型资产,而时至查封之日,冉某都不曾收到所谓的判决书。事发后,冉某委托律师前去武侯法院查阅工作颠末,该法院则以“公章不合”不予接待。
借高利贷引来法院的“强迫查封”,惹争议
巨无霸公司法人冉某介绍,在2009年8月向成都会金牛区金牛乡土桥村三组, 江某手中借了高利贷,第一次借了十万元,第二次借了十万元,第三次借了十五万元,三次共计三十五万元,月利钱10%在拿钱时就已扣除,三次冉某现实拿到的钱是三十一万五千元,在2009年8月27日,颠末两次协商达成2009年9月9日的告贷两百万元的工作,要冉某把公司95%(成都巨无霸超硬质料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做抵押。从2009年8月27日到2009年11月27日还款肆佰万元,江某要求把股份过户到江某的名下,到工商局去打点股份过户后才放款,因为先说的是股份抵押公证。在拿钱时江某务需要将股份过户后才放款,所以未办成告贷,工作又拖了几天,冉某无法对峙下去了,因为在前面借了江某三十五万元,别的一家高利贷也在逃利钱,在那种情况下,被江某掌握了冉某无法支持两家高利贷的利钱,就只要找江某从头谈,那时江某开出的前提是三个月内包罗前面借的三十五万元在内不另计利钱,再借两百万到2009年12月9日还款肆佰五十万元,而且先到工商局把巨无霸公司95%的股份过户到江某名下后再到他办公室去拿钱,别的加写一份许诺书,三个月内肆佰五十万元不克不及偿还,就将公司法人和5%的股份让渡给江某。
据冉某陈说,那是江某放高利贷的霸王条目,冉某本人底子无法选择,在打点完告贷手续后,将公司全数证照,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财政章、法人法定则,由放款人江某,担保人张某,告贷人冉某及家属当面封存。
其时已经是下战书四点多钟了,把告贷手续办完后同担保人张某、江某、刘某及冉某本人一道去银行转款,先是江某和刘某到农业银行转款五十万元,接着江某和冉某、担保人张某到建立银行转款一百三十八万,当全国午共计收款一百八十八万元,再加上前面借的三十五万元拿款时已扣去的10%的利钱三万五千元,现实付出给冉某的现金是三十一万五千元,在工商局打点股份过户时,代为公司还款七万元,现实江某总共付出了告贷二百二十六万八千五百元。
在2009年12月15日由担保人张某及刘某、冉某在江某茶室谈到期未还款一事,江某要求冉某把法人和别的5%的股份转办给他,通过协商按10%继续算维持两个月,在春节后2010年3月初有担保人张某及刘某、冉某等在江某茶室僵持了很久,务需要冉某将法人和5%的股份转给江某。江某已草拟了法人的变动,股份让渡的文件要求冉某必需签字,不然没有法子脱身,在此情况下冉某被逼无法在江某草拟的文件上胡乱签了本身的名字,江某拿起那个文件去工商局打点变动让渡手续,工商局因签字不合,原法人必需参加所以未打点胜利,在冉某签字前三方已口头约定在2010年5月30日前以七百万元赎回成都巨无霸公司95%的股份和两幅字画、红山文化墨玉山公一个,原一切欠据。因为江某没有转到公司法人和股份,因而四处找冉某,冉某不断在外流离,江某恼羞成怒和伴侣贾某体例了一份假的借贷合同关系,以贾某告状江某,然而通过武侯区人民法院查封冉某公司资产,将巨无霸公司95%的股份转移到贾某名下,在告状江某的同时冉某仍是巨无霸公司的法人,但是一切证照及公章都全数封存在江某那里,江某操纵公司证照去私刻公章,委托、受权等,冉某是成都巨无霸超硬质料有限公司的法人,那一切底子不清晰。曲至武侯区法院来查封公司资产才得知动静。
法院强迫施行,竟未见判决书
不明不白本身的公司就被法院的一纸封条给查封了,巨无霸公司的法人冉某,始末迷惑不解。若是是本身犯什么事了,也应该有法院的判决书啊,即使要强迫施行,也应该是在判决书下达第15个工做日之后才施行施行啊,更何况本身从未收到判决书。为此,冉某决定一探事实。
委托律师查阅工作颠末,法院推诿不予接待
巨无霸公司被查封后,冉某受权给法令参谋律师,要求到武侯区人民法院查阅工作颠末,不意,武侯区法院一位姓刘的法官声称:公章不合,不给于查阅。据巨无霸公司法人冉某介绍,该公司共有两枚公章,一枚是注册公司时刻造,公章因损坏,在2008年又刻造了一枚公章,两枚公章,工商局都有存案,法令参谋去就用公司的第一枚损坏公章(因为第二枚公章在借高利贷时,公司全数证照及印章都已封存在江某处,所以就无法用第二枚公章)为此冉某很量疑,武侯区法院在查办此案时本身是巨无霸公司法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也未用原巨无霸公司的行政印章竟然做出了判决和查封。
职工的“集资建房”被查封,还要强行收其租金
针对法院的查封,冉某暗示还有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住宿楼底子不属于公司资产,竟然也被查封。同时江某用他们私刻造的公章写了一份通知布告,声称是在2009年8月24日就将成都巨无霸超硬质料有限公司变卖了。还强行来收租金,给冉某公司出租进来的每一个房屋租户颁布发表:从通知布告贴出之日起租户们向江某和贾某缴纳租金及一切费用,2010年4月11日贾某带起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到冉某家威胁要其全家十多口人搬进来,若是不搬进来就缴纳房租,不然他们就换锁、锁门。贾某和江某还摆设人天天上门威胁冉某家人,强行叫其搬场。冉某全家住的是1996年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住宿楼。每户都是向公司交纳了建房款的,底子不属于公司资产。
家门被焊封,法院公安推诿互不管
4月21日,贾某趁冉某家人外出之时,擅自将冉某住处防盗门用焊条焊住,无法翻开,那已经对冉某家的栖身权以及人身自在构成严峻危险,冉某家人到本地金泉派出所报案申请处理,不意派出所民警对贾某擅自封门一事只字不提,却一味地拿冉某与江某的经济纠纷一事说辞。将案子往武侯法院推,声称经济案件该由武侯法院处理,同样的,武侯法院又称是治安类案件理当地公安派出所管。如许一来二往,此事形成冉某和家人近半月以来有家不克不及回,只能四处借宿的场面。
最末,于2010年6月初由四川省电视台记者、中法律王法公法造新闻网记者、金牛分局土桥派出所公安干警参加才将已焊的门锁翻开改换,但冉某和其家人至今还不克不及回家,在外等待武侯区人民法院查清此案。
几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见武侯法院针对此事提出任何处置定见。如许的结局让当事人很量疑:参谋律师完全能够代表本身本人,法院为何推诿不予接待?国度要求政府“阳光操做”,法院为何不让看卷宗?武侯法院与江某和贾某之间有什么不成告人的奥秘?武侯法院能否充任了‘文强’一样的“庇护伞”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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