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死二载,茫茫人海无人问
苍天有泪,杀日凶手实是谁
--为2004年1月6日李水新惨死于长沙鸣冤
2004年1月6日,一位年近32岁的青年在长沙坡子街派出所的大门外倒下了,此时他身上的受伤面积达70%之多眼睛被打瞎了一只,面目全非,其状惨绝人寰。
先天晚上9时许,他被杨璞等人以小偷之名押至坡子街派出所,并被派出所置留了一晚,派出所讯问了李水新,李水新身上既无赃物也没有转移赃物的时间,李水新不是小偷(公安机关在后来的表述中如是说)然而,一个无辜的生命被人摧残至死达二年之久,竟置之不理。
李水新是我弟弟。一个曾经几次在风雪中帮忙乡里白叟担水,受人喜好的青年,他绝不是小偷。04年九月,快过年了,弟说,为了使家里过个好年,他要去长沙挣点钱回来,还说“本年过年,我必然会回来的!”。可是,眼看着过年了,却没了我弟弟的音信。我妈在家阿谁急啊,实是令人担忧。事实是谁,为了什么要把我弟活生生打死,还要毁坏他的名声?
我想,我弟被打,只要两个可能:
一:被杨璞,李浩,李睿,高浩,龚勋等人打死的,
二:给派出所打死的。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天心公循分局却对外说“李水新的名字是他以前用过的,经查实是假的”,我们一家人在半年内没有李水新的任何动静,我弟李水新身后,长沙市公安机关没登任何认尸启事,他们把我弟的尸体早已火化,留下的只是杨璞等与公安机关的所谓告状与辩解,而把死者一方抛之于外。各人可点击
下面是李水新的父母上访的信:
我儿李水新冤死长沙,父子不克不及相认,深冤何日伸?天心公安局为何如斯欺侮寻常苍生,目标何在?
1:天心公循分局隐瞒死者实像,迟延时间,以谋求死者为无名尸。坡子街派出所草菅人命,渎职严峻。我儿是2004年1月5日晚8点被李睿 杨璞 李浩 高浩等人以小偷之嫌疑被送至坡子街派出所,1月6日死于坡子街派出所大门外,而天心公循分局到2004年7月30日才通知我们去辨认,而且尸体早已火化,我们对李水新的死因疑团重重,李睿等人和坡自街派出所是摧残李水新的嫌疑人(团)
2:天心公循分局隐瞒死者本相,迟延时间,焚尸灭迹,毁坏死者留下的器官,棍骗死者家属,以达死者为无名尸。李水新身后,天心公循分局未对死者身份停止确认即轻率焚尸,而半年后才停止确认工做,工做极不负责纯属草菅人命。
2004年7月30日下战书5时许,天心分局才来到我地新化县游家派出所通知我们,言我儿李水新当日9时许死于长沙市安然平静堂,尸体还在。此后就要我们别离去辨认一张相片,第一个是我(死者父亲),那是一张近照头像,脸浮肿非常凶猛,满脸是血,眼睛被打瞎一只,我想不是我儿就好,我说辨认不出,后又问了李水新的一些情况,我说李水新是2004年夏历9月去长沙的,夏历12月初4对家里来过德律风,以后就没有了他的动静。他们又问了他身上的特征,我说李水新身高1.65米摆布,后脑有一块象人字的疤痕,是他二岁时摔的,他又手腕上和右腰处也各有一块疤痕,喉结很大,其时我说相片眼睛和鼻象。
后我妻子以及与我们一路去的弟媳墨桂桃和陈田秀都说不克不及确认是李水新,但我们强调:若死者头上有一效大的人字疤痕则是李水新,因为其别人几乎不成能有此不异疤痕。他们也容许若有必然通知我们。
第二天,我们请村收书李月友,李水新的妻子付红梅四人赶赴长沙,并叫我大儿李程度夫妇也从佛山赶赴长沙,但到长沙后,公安局才说死者已死半年多了,尸体也澡已火化几个月了,我们问死者还有其它遗物吗?如衣服和证件等及登仙前的相片,他们说有,我又要求他们给我们看,他们说能够,但当他们拿出死者登仙前的一部档案书一翻,其它的那些赤身照片一眼就认出是我儿李水新,我们(我们夫妇,村收书,李程度发夫妇,李水新的妻子以及李水新的堂哥李育雄和李小兵)一致认定死者是李水新。相片上的李水新遍体鳞伤,我们全家人一片嚎哭,于此,天心分局要我们夫妇和我大儿李程度抽血做亲子判定,后办案人员要我们回家,说班月后对我们打德律风联络。可一个多月过去了竟毫无动静,我们去长沙询问,每次都说还没判定出来,第五次去长沙的时候,办案的陈文竟恶狠狠弟说“判定做不出,不是你的儿子就是了”,其时我们听了如五雷轰顶,档案上的相片明明是李水新,为什么就做不出亲子判定,又凭什么说死者不是李水新呢?当我赶去问他时,他已跑得无踪了。
尔后我们走访了省 委 省人大 省查察院 公安厅 省法院 司法厅 长沙市公安局等机关,后只要公安厅一位接待信访的人告诉我们亲子判定能否做了,我给你们去问一下。后说做了,是死者的器官组织腐坏了做不出来。我问能否能够做第二次,他说第一次做不出来,二次同样做不出来,但其它方面也能够做出确认死者身份的工做。可恶的是,天心公循分局从未做其它方面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工做,千方百计刁难死者家属,拒死于亲子判定。亲子判定做不出,那责任又是谁的呢?死者器官组织腐坏,是不是他们有意的呢?是不是他们心怀不成告人的目标?
死者确是李水新,而天心分局百般设法置无名尸而利落索性,明明亲子判定做不出,却偏偏要以亲子判定为根据,那请问:
〈1〉亲子判定做不出,那么死者的器官组织是谁没保管好或成心毁坏的呢?而为什么要迟延半年多后才停止呢?到底责任又由谁来承担?!
〈2〉验尸时注销死者的身高是1.68米,我在游家派出所对他们答复的是1.65米摆布,而天心公安局硬要以1.68米为根据,人躺下的身高比站立时要高,再者量身高时也会有误差吧,那1.65与1.68也不是底子问题,而天心分局偏偏要在那方面做文章,目标何在?
〈3〉第一次认相片,他们只拿了一张严峻变形的头照要我们辨认,我们思惟高度严重,且相片又变形太大,所以,一下确实难以辨认,但我们仍是说眼睛和鼻子象良多案件因为尸体严峻变形,即便尸体在也难辨认,何况那是一张严峻变形的相片。但我们第二天去长沙天心分局看了死者验尸时的相片,确认死者是李水新(相片上有李水新的所有特征),有包罗村收书李月友在内的多人做证。
坷恨的是在我们万分哀思的情况下,天心分局有人说我们是集体冒认。
〈4〉李水新在派出所留置了一晚,派出所说没有问话记录,公安机关把“李水新”三字加了引号,说什么“经查实,李水新的名字是他以前用过的,是假的”。我们问他们怎么晓得他叫李水新时,有说李水新是死者本身说出来的,有说是他们察访的,据他们说“是新化的”是死者本身说出来的。那为何其时没人来新化来查对死者身份?为什么没有问话记录?(在2006年也就是本年3月长沙市公安局不能不确认了李水新的身份,说派出所讯问了李水新)
〈5〉李水新是2004年1月6日惨死于长沙市坡子街派出所大门外,天心公循分局到7月30日才到新化县游家派出所通知游家镇兴胜村9组李锡亮,请问中国之大他们以什么根据独独通知我们,我们又没有报案,他们为什么晓得我们有个儿子叫李水新?李水新为何又死在坡子街派出所大门外?
尊崇的上级指导,李水新惨死于长沙已是一大不幸,身后却得不到法令的公平保障游魂不克不及回归故乡,其悲何哀。诚请上级指导对我儿有一个公允,实正表现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则全国之大幸。
谢谢!
上呈人:李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