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被球队选择的先后顺序
一般地来说 球队都想要一个靠前的选秀签(好球员当然是先到先得)
NBA选秀为一年一度的NBA盛会,在选秀大会上,30支NBA球队都可以挑选想加入NBA的年轻男性球员,这些球员通常都是来自美国大学级别的比赛,但近年来被选中的国际球员和高中毕业生越来越多。
被选中的球员称为新秀。NBA有两个针对新秀的评选,一个是NBA最佳新秀,另外一个是NBA全明星新秀赛评选。
选秀程序
NBA选秀分为两轮,各支球队挑选球员依据预定的规则进行。
目前的规则是,最靠前的选秀权属于当年未进入季后赛的球队(目前为14支),这些球队会进行一次抽签以决定选秀顺序;接下来的顺位则留给那些进入了季后赛的球队。常规赛成绩差的球队顺位靠前,因此常规赛成绩最好的球队的位置在最后;举例来说,2004年NBA选秀中,排在最后一位的并非总冠军底特律活塞队,而是常规赛战绩最好的印第安纳步行者队。
第二轮选秀次序同第一轮,但是NBA球队会和交易球员一样交易选秀权,特别是第二轮选秀权;所以第二轮选秀的次序有时会和第一轮的选秀次序差异很大。
NBA的每支球队都必须在整个选秀中至少挑选一名新秀,同时,NBA联盟的规则也禁止任何球队交易未来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
此规则的出台部分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克里夫兰骑士队的运作。在1980年至1983年期间,克里夫兰骑士队的老板特德·史泰平(Ted Stepien)运作的一系列价值有疑问的交易让骑士队好几年都没有首轮选秀权。这些交易几乎毁了骑士队。NBA向史泰平施加压力,让他出售骑士队,而且为了获得一个稳固的本地老板古登·甘德(Gordon Gund),NBA给了骑士队几个未来的奖励选秀权。
注意,这条规则只限制每个球队必须有一个第一轮选秀权,而不是限制每个球队只能拥有自己第一轮选秀权。下面举出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个规则。假定2005年NBA选秀已经完成:
假定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在2005年没有第一轮选秀权,但有之后每一年的第一轮选秀权。
马刺队可以自由交易他们的2006年第一轮选秀权,因为2005年选秀权已经不再是''未来''的选秀权,但是,他们不能同时把2007年,或者任何连续的两年的第一轮选秀权也交易出去。
马刺队在选秀之后通过交易获得了2007年的第一轮选秀权。
这时他们可以把自己的2006年和2007年第一轮选秀权交易出去,因为他们仍旧持有一个2007年的第一轮选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