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因为没亲见亲闻,只能是据说——广电部有专门人士对国内播出的影视做品停止审查,不合他们要求的不得播出。不晓得中央电视台影视剧频道,也就是大名鼎鼎的CCTV8,有没有如许的要乞降法式。想来也应该会按照我们其实不晓得的尺度对其播出的电视剧有所选择吧。
适才一不小心看了CCTV8播出的电视剧《皇亲国戚》第34集,我只能仰天长叹了:剧中将夫妻离婚时一方付出给对方的抚养费,让法官说成离婚米饭钱(晚辈对晚辈为奉养)也就罢了。可是,可是,2001年批改后如今仍然有效的、如今正被人们存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临蓐后一年内或中行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需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剧中的富二代丈夫因外遇向临蓐后未满一年的老婆告状离婚,为什么会得到法院准许?
鄙人不揣轻率,想来广电部、CCTV8绝不是承认并愿意通过该剧告诉不雅寡那是暗示该法官屈服于富人。但是,非常令人不解的是,那么常识性的、严峻的、窜改国度法令的错误,怎么就从中央电视台宣扬进来了呢?
一部在CCTV8播出的电视剧可抵得上千次百次的法造宣传啊。我们良多的工做都因而而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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