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人民的名义』【黄毛】『郑胜利』醉驾冲卡,刑拘4个月
12月13日,无锡市滨湖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路危险驾驶案。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饰演郑成功的演员阚犇犇因危险驾驶功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6年5月10日6时,被告人阚犇犇饮酒后在梁溪区1912酒吧街乘坐陈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至滨湖区一酒店门口时,阚犇犇与陈某某因车资问题产生纠纷。阚犇犇趁陈某某下车时单独驾驶出租车分开,并从南泉高速收费站冲卡驶上高速公路,随后又在华庄高速收费站趁工做人员不备,用手推开栏杆后驶下高速公路。
经检测,其时阚犇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mg/100ml。案发后,阚犇犇补偿了受害人陈某某经济丧失人民币九千元,并获得了陈某某的谅解。
阚犇犇称,案发其时他已喝得昏迷不醒,是伴侣把他送上了出租车。他对本身酒后驾车一事没有印象。因为人证、物证俱全,他对公诉方的指控暗示无异议。其代办署理律师辩解称,本案中被告人是在酒后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做出了驾驶灵活车、冲卡驶入高速公路等行为,不是主不雅成心,且没有形成别人人身伤亡,悔功立场优良,故恳求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惩罚。
法庭经查询拜访、辨认后认为,被告人阚犇犇在道路上醒酒驾驶灵活车危害公共平安,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功。被告人阚犇犇当庭自愿认功可酌情从轻惩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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