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诉前调解助22名农民收回11万余元售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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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入夏以来,桃源县持续高温少雨的干旱气候严峻影响了本地的农做物生长,大量减产以至绝收,若是再收不回售粮款,那关于农人们来说将是落井下石。11月2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整胜利帮22名农人收回了11万余元的售粮款。

据领会,2022年9月,袁某、曾某等人收割的稻谷根据0.9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收买人官某,而官某未当场付出货款,在袁某、曾某等人的屡次催讨下,官某许诺给付稻谷款,但不断未付出。辛苦耕耘一番,竟然收不回该笔血汗钱,袁某等22人一怒之下将收买人官某告状至法院,别离要求官某付出稻谷欠款1080元至37101.6元不等。

为及时保障种稻人的合法权力,减轻袁某等人的诉累,桃源县人民法院敏捷启动诉前调整机造,派出两个诉前调整工做组前去桃源县三阳港镇开展诉前集中调整工做,通过召集袁某、曾某等22人,与官某就货款了偿达成协议,调整人员向官某强调种稻人的不容易,要求其尽快了偿货款,并释明庭前调整有利于缓解两边矛盾,且不需要付出诉讼费,有利于减轻其经济压力,促进其债务的及时履行。

最末,颠末人民调整员的耐心调整,袁某等22名种稻人与官某达成调整协议,官某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22名种稻人给付上述欠款共计116 804.6元。

为确保协议的履行,22名种稻人别离与官某对上述协议配合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对上述调整协议停止了审查,裁定上述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根据调整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若官某回绝履行或者未全数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施行。(记者:刘玺东 通信员:伍梦霞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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