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中,360公司已经败诉了12场官司,不得不支付700万的赔偿金。这些官司的背后,是360公司滥用支配权的行为。
首先,360公司在市场上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例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宣传、操纵搜索结果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360公司在软件安装和卸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欺骗和强制的手段。例如,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他软件捆绑到360软件中安装;在用户想要卸载360软件时,强制安装其他软件或者弹出误导性的提示框。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360公司在与合作伙伴的合同中,采取了一系列不公平的条款和强制性的要求。例如,要求合作伙伴必须使用360的广告平台、不得与竞争对手合作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也损害了合作伙伴的利益。
所以,360公司败诉12场、赔700万的原因,是因为其滥用支配权、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欺骗用户、侵犯用户权益、违反法律法规、不公平对待合作伙伴等行为。希望360公司能够认真反思自身行为,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以更加健康、公正、透明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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