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县级官员的选用,并要求处所长官向朝廷保举县级官员人选,皇帝要亲身召见,考察合格前方可录用。同时,宋代高度重视对州县各级各类官员的查核监视。父母官员的查核既有针对任职年限积日计月的严酷核算,也有对履职效果的品级评定。在近乎严苛的选任轨制下,宋代知县、县令群体的总体本质与行政才能遍及较高。
古代的县衙就像是一座小朝廷,政务冗杂,举凡行政、财务、司法、治安、民政、教育及民俗教化等,县级长官无不亲力亲为,故县衙及县官在国度治理中有不成替代的基石感化。北宋成立之前,曾履历了两百多年的处所分权和割据混战,尤其五代期间,53年间改换了5个朝代18位帝王,处所治理问题百出,此中一个凸起表示就是县级长官不受重视,县政陵替。北宋建国后,次要国策都围绕着若何总结借鉴唐朝亡国、五代短寿的教训而展开,在此根底上,确立了一套旨在强化中央集权的治国体系体例,此中处所长官的录用和监视轨制在前朝的根底上愈加复杂和严密。因而,虽然其时边患不竭,国内也时有叛逆发作,但其内部治理相对不变,在两宋320年的汗青上,没有发作全国性的农人战争,其统治时间仅次于两汉,居两千年帝造时代第二位,那与重视县级政权建立有较大关系。
宋代县官以文臣为主,资格和才能并重
宋代县级政权设官极简,一般设知县或县令1人,大县设县丞、主簿、县尉各1员,个别繁难大县或录用主簿与县尉2位,其余中小县则按照县域大小和治理难易水平,装备1至3名行政官员,最小的县只设一员主簿或者县尉兼任县令。行政官员之外,有少数武官领兵、巡检负责治安等。
宋代县级长官有两种称呼,但凡以京朝官、幕职官、武臣官阶出任者称“知县”,以文臣选任中较低官阶出任者称“县令”。繁难大县调派知县,中小县录用县令,二者职责不异。
县级长官做为最亲近公众的一级政府代表,被形象地称为“亲民官”。宋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县级官员的选用,宋太宗曾说:“百里之长,字民之要官也”,并要求处所长官向朝廷保举县级官员人选,皇帝要亲身召见,考察合格前方可录用。末宋之世,县级长官选拔的次要前提包罗以下几点。
以文臣为主,资格和才能并重。宋代内地知县、县令一般由文臣担任,只要在沿边地域,或内地特殊地域需要武力弹压者,才允许契合前提的武臣担任。文臣中又以科举测验选拔的进士身世报酬主,但凡恩荫补官的无身世之人,一般要颠末多年下层历练、测验合格、由现任上级长官保荐,才气升任县令一职,凡入粟补官者一概不准任亲民官。诏令频频强调,县官要由年富力强的官员担任,宋代官员法定退休年龄为70岁,为了包管县级长官由年富力强者担任,凡60岁以上的官员,原则上不得担任知县或县令。
重视官员的法令素养。宋初统治者一起头就强调文臣父母官要进修法令常识,推行恤刑之政。宋太宗曾下诏:所有文臣父母官,“此后并须习读法书,庶资从政之方,以副恤刑之意”。外任州县官“秩满至京,当令与法书内试问,如全不知者,量加殿罚”。尔后,宋代创建了一套官员通过法令测验任官的轨制,并持久被严酷施行。那一轨制为州县长官熟悉法令条则,重视法造,依法施政供给了轨制保障。
展开全文
强调德才兼备。宋代法令严厉惩处官员贪赃枉法的经济立功,其时称之为赃功,官员非职务立功称为私功。条例明白规定犯赃功和私功情节重的官员,惩处之后,即使按照法令条则通过一般法式允许其从头仕进,也不允许间接担任亲民官等重要差遣。但凡曾经因为民事而受处分的官员,末身不准再次担任亲民长官。在荐举轨制的约束下,日常平凡的为官政绩、社会声望是录用县级长官的需要参考前提,若是表示差,很罕见到升迁必备的保举书。
宋代县官是文臣要员升迁的必由之路
为了加强中央对处所的办理,宋代县级长官原则上同一从中央选派,少数官阶高的由宰相府出格录用,其时称为“堂除”,广阔中下层官员担任知县或县令,次要由吏部四选负责差注,其任用法式严酷而复杂。此中下面那些任官原则对进步行政效率、削减败北等阐扬着积极的感化。
一是分类任用与办理。宋代沿用唐代旧造,县级区划根据地区不同、辖区大小、生齿和财务收入几、军事防御和司法事务办理的难易水平等,分为十个品级,差别级此外县所录用的长官所需前提和待遇有明显不同。如开封、祥符两个县的知县需要高配,要求曾担任通判以上的京朝官担任。
二是京朝官知县轨制化。为了暗示朝廷对县级长官的重视,进步县官的行政地位,增加其事权,宋朝实行京朝官带着中央机构职事官本阶官出任知县的轨制。那在唐代仅仅是特例,宋代则被轨制化施行。元丰改造后,固然官阶称呼变了,但京朝官出任知县轨制自己变革不大,那一轨制不断被延续到明清期间。
三是担任县级长官成为文臣要员升迁的必由之路。宋代任官条例规定,但凡由选人新晋升的京朝官,必需担任知县之职。若是官员没有担任县级长官的履历,则不克不及升迁为知州、通判等更高级此外处所长官,那一轨制其时称为“须入”。南宋又规定,在京城担任诸寺监丞、簿的官员任满,若是未曾担任县级长官,“率需与堂除知县一次”。并且,“非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那有助于加强中高级官员对下层情况的存眷和现实行政才能的熬炼。
四是荐举保任轨制。宋代官员选任中的科举测验、铨试、法令测验等,都死力逃求测验的公允公平,排除情面干扰,只以考场成就定高低。人数有限的铨司仕宦无法对广阔官员的道德人品停止深切领会,于是,在重要岗位任用及广阔官员升迁过程中,宋代遍及接纳了荐举保任法。荐举轨制规定,所有中下级父母官员在阶官及职务升迁过程中,都必须有必然级别和数量的中高级官员同功推荐,无人保举者不克不及升迁,那在必然水平上有助于削减因为各类情面关系而滥举官员的情况。知县、县令的升迁也不破例,选人任县令时需要2人保荐,选任改官任知县时,必需有5位现任上级官员同功保荐。
五是回避轨制。宋代亲属回避律例定,所有官员不克不及和有法定亲属关系的表里亲戚及家人同时在一个部分、一个处所,或者有职务关系的部分之间任职。因而,为削减父母官在本身家乡任职时受亲情素交的干扰,宋代完美了父母官员任用中的乡贯回避轨制。规定官员不得在家乡所在的本州甚至本路任官(开封府属县只回避本县),也不允许在邻县、持久定居地、田产所在地及亲属常住地担任官职,那项规定有助于预防州县官及其亲属滥用权柄、以权谋私。
此外,宋代县级官员实行严酷的任期轨制。县级长官一般三年一任,任满以后原则上不允许蝉联,要回到京城期待新的录用。任期造有助于避免父母官在一个岗位上权力坐大,也有利于削减县官持久任职一地而繁殖败北问题。
宋代县官有近乎严苛的选任查核轨制
宋代处所治理的一大特点是高度重视对州县各级各类官员的查核监视。父母官员的查核既有针对任职年限积日计月的严酷核算,也有对履职效果的品级评定,既有针对人道德行的“三最”、“四最”尺度,也有针对绩效评定的7条、30条等。差别期间查核的偏重点差别,一般情况下,对知县、县令查核的次要内容是核准钱粮簿籍、均平差役、兴修水利、平决狱讼、维持处所治安、兴办学校、把朝廷的诏令及时传达给公众,有水旱灾祸及时赈济等。
县级官员在录用时会遭到皇帝诏令的一再叮嘱,要勤政爱民。在轨制上,朝廷为官员颁布印纸、历子,每年由所属长官在上面书写其任职功过,做为下一任差遣授官时奖惩的根据。在那一过程中,州郡知州、通判等阐扬着对所属县级官员的监视查核感化。州郡之上,宋代陆续设立了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路级机构,那三个机构的长官地位是并列的,统称为“监司”,既各司其职,又配合监视查核本路各州知州及以下父母官。监司和各路大州府长官兼任的本路抚慰使(简称帅司),对本路所有州县官均有荐举保任和查核监视的职责和义务。辖区内州县官的过失或功行若是没有被所属长官提早发现,而是被中央监察官员揭露出来,当地长官负有失察之功,必受惩处。虽然在官员的书面查核过程中遍及存在着轻忽品级不同的现象,那些监视查核轨制的施行,在包管州县官有效履职的过程中仍然阐扬着重要的感化。
在近乎严苛的选任轨制下,宋代知县、县令群体的总体本质与行政才能遍及较高,两宋期间涌现出了一多量勤政爱民、勇于做为,得到公众高度承认因而留名青史的优良县官。他们的事迹在其时本地广为传播,大都被记入其野史列传或者处所志等。如北宋的张咏、范仲淹、王安石等。
县官跋前踬后,士医生往往视县任为畏途
宋代知县县令轨制规定及其运行过程中都不是完美的,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官简事繁产生官少吏多之弊。宋代县级长官职任繁重,但是朝廷正式录用的县级官员人数有限,难以应付其繁重的行政事务,于是县级长官不能不依赖大量吏人。宋代州县吏人与官员在办理方面不同庞大,吏人由本地人担任,不是中央选拔的,不受任期限造,政府一般不颁给俸禄,每个县的吏人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一百多人,以至二百余人不等,而县官只要区区数员。所以,若是知县、县令才能不强,便难以管辖如斯浩瀚的吏人,就会呈现常常被宋代士医生责备的“吏强官弱”、“吏人世界”等失范场面。
二是严酷荐举引起奔竞不公。荐举保任轨制固然可以阐扬中高级官员任人唯贤、为国选才的感化,但轨制施行中的一刀切、绝对化,容易引起下层官员为了得到保举不择手段。正如宋人所说的,“士夫改秩只要荐举一路,舍此则老死选调而无脱者”。其成果是士医生为了得到荐举书而奔竞请托、凑趣行贿,以至买卖荐书,无所不消其极,那反而为一些显贵子弟获取荐书供给了便利,对孤寒身世之人极为倒霉。
三是职重责苛招致县官难为。宋代县官承担的钱粮征缴使命之繁重、司法案件审理数量之繁多等,都是宋以前各王朝不曾有过的。县级官员行政主导权小,遭到的监视和考评十分苛刻,出格是全面强调查核中上缴财务目标的完纳,使县官跋前踬后。所以,从北宋后期到南宋,士医生往往视县任为畏途,以至夸大地称之为“如出生入死”,良多人甘愿待阙也不肯担任知县、县令,经济落后及交通未便地域持久缺乏正任,政府不能不大量聘用不合资格的人临时兼任,最末招致县级政权治理才能的下降,失去其应有的不变政权根底的保障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