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站”是建站行业中较为常见的用语,百度词条对此描述为“仿站的概念:仿站是针对目的网站停止参考。仿站次要从页面气概和功用长进行参考。我们凡是所说的仿站是操纵CMS(内容办理系统)做为网站的后台,而参考的则是目的站的静态模板。”
在百度搜刮引擎中搜刮“仿站”,显示“百度为您找到相关成果约10,200,000个”,此中不乏大量付费推广告白,以至还有用“仿站20年”的告白。
虽然如斯,“仿站”在法令上其实不会获得撑持,且购置“仿站”办事形成常识产权侵权时需要承担响应的侵权责任。
2022年9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2022)更高法知民末611号判决文书显示,多博公司因通过淘宝购置了“网站建立造做网页设想商城模板一条龙全包企业做网站仿站搭建”建站办事而损害了米拓企业建站系统[简称:MetInfo]V6.0、米拓mui387可视化编纂网站模板软件[简称:mui387模板]V1.0的计算机软件著做权,法院认定其购置行为其实不能构成合法来源抗辩,从而判令该公司立即停行侵权、补偿经济丧失1.5万元、于《中国常识产权报》上登载为期一周的报歉声明。
一审法院认为:多博公司辩称其软件具有合法来源,付出了响应对价,不该承担侵权责任。从多博公司提交的与京田教导办事专营店的聊天笔录中付款链接显示“网站建立造做网页设想商城模板一条龙全包企业做网站仿站搭建”可知多博公司在购置之初已经晓得网站是仿建的,且从其付出的金额看,与一般建站金额差距较大,故对其具有合法来源的抗辩不予撑持。
二审法院认为:多博公司主张被诉侵权软件系其通过天猫平台委托第三方构建,具有合法来源。但多博公司提交的其与京田教导办事专营店的聊天笔录中付款链接显示“网站建立造做网页设想商城模板一条龙全包企业做网站仿站搭建”,且该笔交易的价格明显低于一般建站价格,因而原审法院认定多博公司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并没有不妥。
“仿站”效率高、成本低,但“仿站”自己就存在损害别人常识产权的成心,网站用户明知本身购置的办事为“仿站”,就需要承担响应的法令责任。因而,无论你花了几成本去“仿站”,城市不成制止的存在侵权风险,购置“仿站”办事其实不能做为合法来源抗辩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