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好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让渡情状概述
2022年9月25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李起富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与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了《股份让渡协议》,李起富先生、金桂云先生、邵学军先生拟向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让渡其合计持有的4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16.62%),让渡价格为人民币17.5元/股,让渡总价款合计人民币78,750万元。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2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仙通简式权益变更陈述书(李起富)》、《浙江仙通详式权益变更陈述书》及财政参谋核查定见和法令定见书。
2022年11月0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停顿情状
公司于近日得知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出具的《运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施行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705号),本次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收买浙江仙通公司股权案不施行进一步审查。台州五城财产开展有限公司能够施行集中。
三、其他事项阐明
截行通知布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该事项能否最末施行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阔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存眷后续停顿情状,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通知布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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