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庇护我县渔业生态资本,敬服渔业消费优良次序,近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针对群寡反映的辖区水域内不法捕捞行为有所昂首的现象,集中力量开展冲击不法捕捞动作。
2022年10月15日晚10点摆布,接到群寡举报线索,有人收买一批野生鲫鱼即将运往广东省,且数量庞大。接到线索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组织精干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抓获运输车辆一台,并将车辆及承运人带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连夜突击讯问查询拜访详细情状。
经讯问,查明该起不法捕捞案件立功嫌疑人系宝清县青原镇人杜某某、吴某某、张某某三人利用禁用网具地笼于2022年9月1日起至10月12日,在挠力河天然水域捕捞鲫鱼17400余斤,并用网箱囤积在河道内,经吴某某与栖身在饶河县小佳河镇的王某某联络,以1.5元每斤的价格出卖给王某某,王某某又以1.9元每斤的价格销售给广州人刘某。因涉案渔获物数量已够刑事立案原则,现已移送公安部分停止处置,涉案渔获物已及时放流。
【放生现场视频】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食药环侦大队提醒广阔群寡和渔业消费人员及渔具运营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答应办理规定》等相关法令律例以及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网具的相关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与相关部分亲近共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峙水上检、路上查、市场管,加强对捕捞、出卖水产物和渔具的办理,对违背渔业相关法令律例的单元和小我,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庄重处置,涉嫌立功的,移交公安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记者:吕楠楠
统筹:肖莹莹
责编:牟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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