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药监局网站10月18日公布《国度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装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布告(2022年第51号)》,在2022年国度化装品监视抽检工做中,经云南省食物药品监视查验研究院查验,标示为委托方沈阳浩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受托方沈阳爱华化装品有限公司消费的菲同精纯动物凝胶,检出《化装品平安手艺标准(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装品监视办理条例》《化装品消费运营监视办理办法》,国度药监局已要求辽宁省药品监视办理部分对上述不契合规定的化装品涉及的存案人、受托消费企业依法立案查询拜访,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纳风险掌握办法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视办理部分责令相关化装品运营者立即停行运营上述化装品,依法查询拜访其进货查验笔录等情状,对违法产物停止逃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庄重查处;涉嫌立功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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