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来几天
良多家长都在后台询问
疫情停课期间
幼儿园已缴纳的膏火和生活费能退吗
针对那个问题
云妹子征询了毕节市教导局
一路来看看
根据《贵州省教导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发[2020]39号)《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省教导厅 省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标准民办教导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文件要求, 疫情期间各级各类幼儿园需按月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若是违规跨月收取的费用必需清退。
若是是按月收取费用,则根据2133号文件规定施行,即: 保教费当月缴纳后持续15天以上(含15天,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70%清退保教费;
伙食费当月缴纳后持续5天以上(含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幼儿当月应在园天数,计算出幼儿现实在园天数停止伙食费退费。
除此以外, 还能够接纳抵缴下月费用的体例退费。
记 者:吴 芳
编 辑:吴 芳
编 审:吴春妹
监 造:李德品
总监造:墨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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