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素材来源:洛宁县法院
“准新郎官”的留言诉求
近日,洛宁县法院12368诉讼办事热线接到一位“准新郎官”的留言诉求:
法官,我原来那个月要举办婚礼,成婚请帖都发给亲友老友了,如今突发疫情,不克不及聚集,婚礼办不成就够糟心啦!酒店还说我违约在先,连我预付的酒席定金都不给退了,该怎么办?
法官的释法答疑
洛宁县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陈瑾体谅诉求者的焦急表情,抓紧释法析理回复:
你提早付出的酒席定金,是为了包管合同可以顺利履行的一种包管体例。因新冠疫情被迫取缔一般方案的婚礼,该种情形属于不克不及预见、不克不及制止且不克不及克制的客不雅情状,就是我们常说的“不成抗力”。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等相关规定,可要求酒店退还部门或全数酒席定金。
几天后,“准新郎官”留言回复,事已妥帖处理,多谢法官啦!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成抗力不克不及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令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成抗力不克不及履行合同的,根据不成抗力的影响,部门或者全数免去责任,但是法令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成抗力不克不及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形成的丧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供给证明。
筹谋统稿:张东杰
排版校对:赵栋梁、贾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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