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公布政使是明清时期的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公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公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公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是于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公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
成宣部正史是什么官?
承公布政使是明清时期的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公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布政使与巡抚的区别?
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公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公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是于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公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心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明朝三司和六部的区别?
明朝的三司是: 承公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分别掌管一省的民政、律法和军事。三司是中心设置在地方的一级治理机构,其官员由中心任免,主要是加强中心对地方的治理和掌握。
明朝的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其中吏部主管官吏的任免、考核、调职等;户部有13个司,分别办理各地的税收和支出;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诲与考试、招待外国客人、宴劳功臣等;兵部办理全国军政(军事命令由五军都督府办理);刑部主管全国司法;工部主管建筑、后勤、水利、打造等。六部是扶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中心机构,其主官由皇帝任免,直接对皇帝负责,主要是加强皇帝对中心的掌握。
明朝的“三司“是: 承公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心集权。都指挥使司是军事总机构,承公布政使司是民政总机构,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总机构。
明朝六部:吏、户、礼、兵、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