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做者:李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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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海南自在商业港所得税优惠,新的填补规定打上了最重要的补钉
近日,国度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务厅、海南省市场监视办理局结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鼓舞类财产企业本色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填补通知布告》(以下简称“《填补通知布告》”),对“本色性运营”有关问题停止了详细阐释和填补解读。
那个《填补通知布告》,是对2021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鼓舞类财产企业本色性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布告(2021年第1号)》的细化和完美,明白了相关定义的详细认定原则,制止空壳公司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提防呈现行业性、系统性税收风险。
能够说,《填补通知布告》关于“本色性运营”的定义,将有利于更大程度地挤干单纯为享受税收优惠的空壳公司的水分。
2020年6月1日,国度印发《海南自在商业港建立总体计划》,提出在海南岛全岛的开展目的是:
随后,响应的律例和政策陆续出台。
2020年6月23日,财税〔2020〕31号《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有规定:
对注册在海南自在商业港并本色性运营的鼓舞类财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舞类财产企业,是指以海南自在商业港鼓舞类财产目次中规定的财产项目为主营营业,且其主营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本色性运营,是指企业的现实办理机构设在海南自在商业港,并对企业消费运营、人员、账务、财富等施行本色性全面办理和掌握。对不契合本色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对在海南自在商业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办事业、高新手艺财产企业新增境外间接投资获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20年8月3日,国度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知布告2020年第4号,《国度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布告》也规定了上述内容。
财税〔2020〕31号《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出格规定,享受优惠税收的前提之一,是必需“本色性运营”。但该通知仅对此有一个归纳综合性的定义:“本色性运营,是指企业的现实办理机构设在海南自在商业港,并对企业消费运营、人员、账务、财富等施行本色性全面办理和掌握。”并没有愈加细化的认定原则和内容。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后,大量企业在海南新设或者迁入,仅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据披露,全省新设企业就有40.17万户。但是,也带来一个问题,此中有相对数量的空壳公司,现实运营地其实不在海南,只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另一方面,因为对“本色性运营”的认定原则还没有完全细化确定,因而在相关部分在落地施行时仍然存在理解上的模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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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鼓舞类财产企业本色性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布告(2021年第1号)》,对“本色性运营”停止了细化的规定。
一方面,明白“仅在自贸港注册注销,其消费运营、人员、账务、资产等任一项不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自贸港本色性运营”,另一方面,也规定“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处置鼓舞类财产项目,在自贸港之外设立分收机构的,该居民企业对各分收机构的消费运营、人员、账务、资产等施行本色性全面办理和掌握,属于在自贸港本色性运营。”。
近日发布的那份《填补通知布告》,是对上述细化内容的进一步定义和完美,次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明白了相关定义
对《关于海南自在商业港鼓舞类财产企业本色性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布告(2021年第1号)》中的核心词语,停止了完好可操做认定的定义,包罗:什么是“消费运营在自贸港”,什么是“人员在自贸港”,什么是“账务在自贸港”。
二、增加了负面否认的规定
网上看到仍然有良多的文章和视频在推介海南自在商业港的税收优惠,也有人还在探听新规出台后还有没有办法躲避“本色性运营”的审查。
其实,走路的时候间或要昂首看看大致的趋向。如今的趋向:1、海南自在商业港,是国度战略,绝对不允许只是搞个税收凹地;2、金税系统已经四期了,马上升五期了,那方面不会有太明细的破绽了,即便有,也会很快打补钉或者通过阐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