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
1、从法令层面讲,手机是学生的私家财富,学校无权充公学外行机,更何况当寡砸了。如今学生的手机至少也要1000块,以至更贵,当寡砸了,凭什么?学校赔吗?那一部部手机也是学生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不是捡来的,就算是为了教导学生也大可没必要如许做。
2、关于学校,学校大可充公手机,然后等学生回家再还给他,或者一个月之后给学生玩一次,那不更好吗?并且如许也会得到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原谅。我高中的时候,学校就如许做的,我如今在上大学了,挺感激我高中学校的做法。
网友二:
1、教导要讲求办法,该学校如许做,学生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你砸了,我就再买。如许花的仍是家长的钱,亏的仍是学生。在将来,被砸手机的学生可能仍是会骂他的母校。
2、学生也不会想,不会为本身的将来考虑,可能所有的学生城市有如许一个过程吧。学生的使命仍是进修,常识实的十分重要,若是你好勤学习,将来你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到达了财政自在,手机……你想怎么玩都行,而如今过于沉浸于手机,将来大部门人可能城市懊悔的。
3、学生家长也有错,为什么你给你还未上大学的孩子买手机呢?就算买了,你也应该跟孩子的班主任筹议,把孩子的手机交给班主任保管,周六日,再让班主任把手机还给你孩子,如许你周六日能够跟孩子微信视频,也不影响孩子进修,欠好吗?
网友三:
学校充公后砸手机何行不合理,那间接就是违法立功。
第一:公民合法私产不受进犯,那点上学校进犯了学生物权的占有权与处置权。之所以没有利用权是因为根据日常标准学生敌手机的利用权是受限的利用权,学校对学生的查处是对学生违纪的避免,但避免后应当停行进一步超越法令授予的权利的行为,进一步过激的砸毁已经超出标准授予的权利,是侵权的表示。至于合法私产的问题,根据不得要求自证有功的侦查原则,学校应当举证该手机长短法私产方能脱功。
第二:学校无权充公,充公是一项只要具有强逼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受权机关能够施行的强逼办法。若是教师明白表达是充公则也是乱权。学生把手机带去学校必定违背校规,但惩罚却不该当是充公,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学校底子不是具备充公权利的行政主体,它天然不克不及授予教师充公的权利。学校能够做的是避免,转交,代保管等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