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消费者单个账号内共享单车骑行卡的“预付金”不得超100元;购卡7日内未利用,可申请全额退款;即便已“开卡”,只要协商一致,仍然可退余额。“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新版合同对市民存眷的诸多问题停止了明白规定。
共享单车企业应建预付金公用存管账户
消费者通过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平台、APP、微信小法式或付出宝小法式等或其他任何体例胜利购置骑行卡后,即视为合同成立。消费者可自主购置适宜的骑行卡,骑行卡包罗单车骑行时长卡和单车骑行次卡两大类。消费者能够购置多张骑行卡,单车平台默认结算时利用针对当前骑行更优权益的骑行卡。
记者留意到,此次公布的新版合同,出格对骑行卡“预收金额”提出了详细规定。此中,消费者单个账号内骑行卡的预付金额度不得超越100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按规定成立预付金公用存管账户,并承受行业办理部分、金融办理部分的监视办理,包管本合同消费者骑行卡资金的平安。
骑行卡已“开卡” 协商一致可退余额
针对此前曾发作过的“办卡容易退卡难”问题,新版合同明白提出,消费者自购置骑行卡之日起7日内未利用的,可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申请全额退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在消费者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退回。
购置的骑行卡已经利用过,还能退吗?骑行卡“开卡”后,照样也能退。新版合同提出,骑行卡如在有效期内,也可打点退款。若是是因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原因停行运营,无法继续在本地供给办事的,那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需提早告知停行运营情状及退款体例、时限等事宜,并自消费者提出退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原路退回剩余余额。若是是因为消费者原因,招致无法继续利用骑行卡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于消费者提交退款申请5个工做日内与消费者停止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自审核通过之日起15日内退回剩余余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根据消费者原付款体例原路退款。不外,消费者购卡所获赠品或者增值办事权益,在倡议退卡时应当退回赠品或者根据权益利用情状从骑行卡退款中扣减。
即便是共享单车“易主”,卡内余额仍然可退。新版合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将合同约定的车辆租赁办事项目和内容让渡给第三人时,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者提出末行合同并申请骑行卡余额退款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根据前述规则赐与退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退款。
包月主动续费 须提早5日提醒消费者
骑行卡包月价格如发作调整,必需提早告知消费者。新版合同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在包月价风格全日前5个工做日通知消费者。消费者若是承受,则鄙人次扣费根据新的价格继续施行持续包月办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将按调整价格停止扣费。若是消费者不承受价风格整,可通过单车平台取缔包月主动续费办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须在包月主动续费每个扣费日前5日通过App通知或短信等形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如需取缔持续包月,可通过单车平台封闭持续包月功用。
为了让消费者能够实时和共享单车企业获得联络,新版合同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供给24小时平台线上征询和客服德律风。消费者对骑行卡利用事宜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络客服停止征询。
共享单车企业要留意庇护消费者的隐私。合同末行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删除消费者的相关小我信息,按照法令、行政律例的规定需要保留的,按照其规定;除相关法令有明白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信息。
骑行卡退费小贴士:
消费者在骑行卡利用有效期内倡议的退卡申请,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按骑行卡现实余额退款。退款余额=骑行卡已现实付出金额(A)-对应骑行卡骑行现实抵扣金额(B),若是AB,则退卡金额为【A-B】;若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