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双十一”期间网销食物平安工做,标准辖区网销食物运营次序,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李庄所及时调整督导工做偏重点,对存在网销食物的商户加大查抄力度,保障群寡网购食物平安。
李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督导查抄中发现,辖区一商户在网上售卖一款名为“百草梨膏糖”的产物,并在产物外包拆上标注有“行咳、平喘”字样,执法人员当场表达,该产物属于通俗食物,在外包拆和收集销售中宣传行咳平喘等内容,那种明示或表示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功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商户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告白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告白外,制止其他任何告白涉及疾病治疗功用,其实不得利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稠浊的用语。”李庄市场监管所依法责令其停行售卖该产物,并对其立案处置。
李庄市场监管所提醒消费者,“双十一”降临,网购食物应当留意查验消费厂家、消费日期和保量期等信息,理性消费,切勿相信虚假宣传,消费者发现商风致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或平台协商处理;若是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停止赞扬举报,或者通过法令路子敬服本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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