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股权转让存猫腻,多个专利存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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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n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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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者:徐强

据上交所通知布告,10月26日科创板上市委将召开审议会议,届时将审核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裕太微)首发事项。据领会,公开材料显示,裕太微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想和销售,次要产物为工规级、商规级、车规级以太网物理层芯片,次要应用于信息通信、工业掌握、汽车电子等范畴

从时间上看裕太微IPO历程算是顺利,从本年6月29日受理,颠末两轮问询回复不到4个月的时间便迎来了上会日期,可谓顺风顺水,不外裕太微在上市前夜停止股权让渡时被指存在猫腻,别的公司董事长史清及公司多名专利创造人从原任职单元去职不到一年入职裕太微并申请专利,将来能否存在被原任职单元主张为其职务创造所引发专利纠纷也值得存眷!

根据招股书,欧阳宇飞及史清为裕太微现实掌握人,二人间接持股及通过瑞启通合计掌握2538.54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42.31%。

股权让渡存猫腻

裕太微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至今共履历过8次股权让渡和3次增资,尤其在去年5、6月,裕太微的两名实控人史清和欧阳宇飞曾低价向联系关系企业塔罗思让渡股权,后再由塔罗思对外让渡,一顿操做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塔罗思获利1.15亿元。

2021年4月8日,史清和欧阳宇飞别离与塔罗思签定了《股权让渡协议》,合计将其持有的31.12万元注册本钱(占让渡时公司注册本钱的 4.00%)以475.72万元的对价让渡给马鞍山市塔罗思企业办理合伙企业(通俗合伙)(以下简称“塔罗思”),让渡价格为15.28元/注册本钱,远低于发作在2020年9月第四次股权让渡中127.23元/注册本钱的价格,不久塔罗思于2021年4月23日又将其持有的裕太微31.12 万元注册本钱(占让渡时公司注册本钱的 4.00%)清仓式以 1.2亿元的对价让渡给高创创投、诺瓦星云、天创和鑫和乔贝京宸,而此次股权让渡的价格却让人“大跌眼镜”,均为385.54元/注册本钱,较一个月前15.28元/注册本钱的价格暴增25.23倍。那就意味着,塔罗思以475.72万元动手,1.2亿元出手,不到一个月内塔罗思获利1.15亿元。

值得存眷的是塔罗思其背后是公司实控人自家人,天眼查显示,塔罗思2021年1月设立,是由欧阳宇飞配头汪芬和史清父亲史达武别离持股50%的公司,在卖出裕太微股权后塔罗思已于2021年8月30日被登记。从时间线上来看,似乎塔罗思就是专门为此次股权让渡而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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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宇飞、史清为何不间接向诺瓦星云等让渡股权?那此中又有如何的猫腻?

不外欧阳宇飞、史清间接减持股份的行为被交易所量疑其能否存在利益输送。在第一轮问询中要求公司阐明“欧阳宇飞、史清不间接向诺瓦星云让渡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连系哈勃科技、诺瓦星云等客户入股布景及相关协议、入股订价根据、资金来源及付出情状等,阐明能否存在关于采购和业绩的相关约定,股权让渡订价的公允性,入股前后与发行人的购销交易情状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能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放,能否涉及股份付出。”

在交易所的量疑下裕太微表达,塔罗思系是在现实掌握人减持意向布景下设立,欧阳宇飞、史清不间接向诺瓦星云等股东让渡股权,而是先向合伙企业塔罗思让渡股权后再由其对外让渡次要系基于税收谋划考虑,那也就不难理解公司在第五次股权让渡时,欧阳宇飞、史清以15.28元/注册本钱的价格远低于发作在2020年9月第四次股权让渡中127.23元/注册本钱的价格了,简言之,公司实控人欧阳宇飞、史清通过低买高卖接减持底子目标仍是为了节税。

根据百度百科的阐明,税收谋划是指在法令规定答应的范畴内,通过对运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谋划和安放,尽可能获得节税的经济利益。

一位财税专家表达,天然人让渡股权需要缴纳20%的小我所得税,若是让渡方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再将股权让渡进来,其缴纳的所得税率要比小我缴纳的小我所得税率要低的多,如许就大大的能够起到“节税”的感化。因而实控人欧阳宇飞、史清通过自家人提早设立合伙企业,以更低的价格把股权让渡至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再以市场价对外让渡股权。

不外税收谋划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涉税风险,裕太微现实掌握人欧阳宇飞、史清也清晰的认识到那个问题。为此就上述股权让渡的税收谋划事项,裕太微现实掌握人欧阳宇飞、史清出具了专项许诺:如因塔罗思对外让渡公司股权等行为而被主管税务机关逃缴费用的,本人将依法、足额、及时承担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招致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惩罚或因而遭受其他丧失的,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或丧失均由本人全额承担。

开创人及多名员工去职原单元不到1年申请新专利存潜在专利纠纷

除了上述的看点外裕太微还存在潜在的“专利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施行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施行本单元的使命所完成的职务创造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做中做出的创造创造;(二)履行本单元交付的本职工做之外的使命所做出的创造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元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末行后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元承担的本职工做或者原单元分配的使命有关的创造创造。”也就是说,在分开原单元一年内,若是在新单元申请专利,很有可能被原单元主张为其职务创造,而要求法院判决专利权归属,换言之,若是创造人在原任职单元去职不到一年内在新单元申请专利存在专利纠纷的可能。

事实上裕太微就存在多个员工在原单元去职不到一年内入职公司而且申请创造专利的情状,将来能否存在被原单元主张为其职务创造还有待察看。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手艺官史清在原单元去职不到3个月便在裕太微申请专利,如斯急促申请专利莫非不担忧被原单元告状吗!根据招股书披露官史清2007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高通企业办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关于从原单元去职后一年内,在新公司做动身明并申请专利的,裕太微也列出了4名人员,此中就包罗董事长史清及其两件相关专利,其是在去职高通后三个月提出的。另一名“姚赛杰”的两件专利,也是在去职高通后一年内做出的,封杰及李萌的两件专利同样也是在原单元去职一年内提出的。裕太微则表达上述人员固然是在去职原单元一年内做出的新专利,但其手艺范畴与在原任职单元的工做内容均不不异,上述创造专利与创造人原任职单元的工做内容亦不存在联系关系,不存在被认定为原任职单元职务创造。固然裕太微死力阐明,不外像如许的纠纷其实不少,最出名的是歌尔股份向敏芯电子主张其去职人员梅嘉欣在分开后一年内在敏芯电子申请的专利应为歌尔所有,最末法院也判决该专利给歌尔股份。

那种去职后的专利纠纷已经成诉讼频发的地带,比力保险的就是在去职后1年再停止申请,或是有充沛证据能证明与原单元职务创造不相关,那也从侧面反映出裕太微对《专利法》中相关规定的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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