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论文,讨论如何遵守和使用法律?
如何处理自愿签署合同与遵守法律的关系?双方完全按照自身意愿签订合同,但双方也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不得使用合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是: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的意图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相冲突。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是否矛盾?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原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自愿原则鼓励交易,促进交易发展,当事人的主动性和热情,充分发挥创造力,激活市场经济,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原则,保证交易在遵守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前提下进行,使市场经济有健康正常的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因此,遵守法律原则和自愿原则并不矛盾,自愿是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遵守合同法,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才能在合同活动中更好地反映和保护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禁止依法滥用民事权利是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规定的规定有其他情形,强制性规定,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活动中执行义务规定。例如,禁止非法借贷,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当事人应自愿选择非强制性规定。例如,“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正确理解上述两种不同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当事人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独立、自愿地开展合同订立、履行等合同活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