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应该缴纳什么税?
依照税法的规定: 1、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来,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增值税负担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由企业用于研发软件产品,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计算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缴纳增值税;属于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征收率计算销售计算机软件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可以按不同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械设备等一起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分别计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按照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械设备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 4、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录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件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国家版权局注册后,转让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在销售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补充问题。 所谓税负,是指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与同期计税销售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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