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律师: @尾款人,您的“双十一”法律锦囊已送达,请查收!

1个月前 (11-17 22:22)阅读1回复0
雕刻瞎
雕刻瞎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6
  • 经验值83285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16657
  • 回复0
楼主

【珠海律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珠海律师所、珠海法令征询、集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查侵权法令责任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来了,相信列位“尾款人”都列好了本身的“剁手”清单。为了让各人可以安心斗胆地“剁手”,小集在此送上那份避坑锦囊,助力各人“决战双十一”!

01 定金的坑要小心

双十一来了,种草许久的小花一时激动,随即付出了多个商品的“预售定金”,但是在付出尾款前,小花又觉得懊悔了,想要商家退还定金。

Q:那预售商品的“定金”能够要回吗?

A:不克不及。因为定金差别于订金或意向金,定金现实上是为确保合同履行而付出的具有担保性量的钱款。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定金罚则,若是小花付出定金后,不想购置商品了,商家能够充公定金;若是商家不想出卖商品,那么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不外,若是定金数额超越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超越部门不产生定金效力,小花能够要求商家返还。当然,若是付出定金懊悔了,小花也能够在付出尾款后申请退款。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586条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标的目的对方给付定金做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现实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越部门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现实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命额的,视为变动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做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契合约定,以致不克不及实现合同目标的,无权恳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契合约定,以致不克不及实现合同目标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02 订单无故取缔属违约

到了“双十一”零点,小佳熬着夜付了尾款之后,认为商品已经到手了,就美滋滋地去睡觉了。哪曾想第二天却发现订单被商家片面无故取缔了。

A:面临如许的情状只能认栽吗?

展开全文

Q:当然要维权了。因为买家向卖家付出商品价款,提交订单胜利时,两边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既然买家履行了付款的义务,卖家就应当及时履行发货义务。而商家片面无故取缔订单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而,小佳能够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或者要求商家补偿丧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接纳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定确认书的,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收集发布的商品或者办事信息契合要约前提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办事并提交订单胜利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契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纳弥补办法或者补偿丧失等违约责任。

03 赠品免费难免责

看到商家大量的“多买多赠”的促销手段,小王十分心动,于是便立马下单购置了好几款护肤品。可是比及收货时,小王发现商家约定好赠送的礼物不只少了几样,并且在利用赠送的样品后还呈现了身体不适的情状。

Q:关于赠品,商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A:需要。现实上,买家和商家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此中就已经包罗赠品的内容。根据规定,赠品没有发货,是能够构成违约的,小王有官僚求商家发货。若是赠品给买家形成损害的,商家同样需要承担补偿责任,其实不能以赠品属于免费供给为由主张免责。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契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纳弥补办法或者补偿丧失等违约责任。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收集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8条规定,电子商务运营者在促销活动中供给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形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运营者承担补偿责任,电子商务运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供给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撑持。

04 冒充伪劣商品可赔十倍

左盼右盼,小美购置的墙漆末于到货了。但是取出之后,发现墙漆不只外包拆做得非常粗拙,并且还伴随一股刺激性气息,且查询不到该品牌对应的产物号。经专业机构判定,该墙漆为冒充产物。随后小美要求商家根据假一赔十的许诺停止补偿,但商家却称根据消费者权益庇护法最多只补偿商品的三倍价款。

Q:假一赔十行不可?

A:当然能够。关于购置到的冒充伪劣产物,消费者能够主张三倍补偿。根据规定,若是平台已经做出了假一赔十、假一赔百的许诺,但是消费者购置到了假货,那么平台就需要履行本身的许诺。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第55条规定,运营者供给商品或者办事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补偿其遭到的丧失,增加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者承受办事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补偿的金额不敷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令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收集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0条规定,平台内运营者销售商品或者供给办事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许诺的补偿原则高于相关法定补偿原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内运营者根据许诺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撑持。

法令锦囊已经备好,其他的就各凭手速和钱包了。

希望各人都能拥有一个愉快的购物体验!

0
回帖

珠海律师: @尾款人,您的“双十一”法律锦囊已送达,请查收! 期待您的回复!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