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户口迁入佛山的条件如何?
外地户口迁至佛山,首先要保证自己没有犯罪记录。
其次,根据不同的条件有不同的入户方式,所需的信息也不同。
佛山有以下14种入户方式,附14种入户方式的条件和资料。
1、招聘、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1、经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可以申请入户;
2、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招聘、调动本科以上学历的高中级专业人才,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交流)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以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3、经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就业前可定居。
2、在本市设立实体,进入公益事业
1、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成立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股东)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
2、外商、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者成立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者一次性向我市公益事业捐赠2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1名亲属、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3、常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进户
在本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户:
1、在我市连续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居住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三年居住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保障和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奖、优秀员工称号和科研成果奖。
4、购房进户
1、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学生和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术人员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成立企业,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
(三)连续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5 、直系亲属投靠进户
1、夫妻投靠进户
被投靠人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的,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
2、父母投靠孩子
以60岁以上的男性、55岁以上的女性和子女拥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确认分配或定居的房屋)、以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子女的限制。
3、孩子投靠父母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2)成年子女照顾父亲(母亲)母亲,承诺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以父亲(母亲)母亲拥有自己的产权房(包括产权单位出具确认同意分配或安置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
6、随军家属入户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驻我市部队副营、副科级(含专业技术11级、体育7级)或服役满15年的军官、文职干部,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可随军入户。
7、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本人及其随军家属可以入户。
8、学生入学、毕业分配、毕业、退学、退学回原籍
1、公民进入我市高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以申请入户;
2、经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推荐在我市就业安置的高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入户;
3、本市户籍公民到其他地方就读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已将户籍迁入高校,毕业、退学、退学回原籍的,可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