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口腔诊所的条件?
1 依据《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医疗机构基本准则》有关规定,现对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 B、口腔诊所准则问题 《口腔诊所基本标A、时间问题:
《医疗机构治理条例》第十9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依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准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B、口腔诊所准则问题
《口腔诊所基本准则》规定:口腔诊所
1、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2、科室设置: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3、人员:
(1)设1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2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3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4、房屋:
(1)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5 、设备:
(1) 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2)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医师座椅 1个 病历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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