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专业分流规则?
1、大类分流方案
1、分流原则
分省分流,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依据“个人志愿+高考成果 +地区平衡”的方式进行大类分流。
其中“个人志愿”由学生在了解各专业特征的基础上进校后自主填报;“高考成果 ”为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的高考原始成果 ;
“地区平衡”指按省份分配各专业的分流指标。依据学生志愿,按其所参与高考的省份各进行分流录取,在志愿数大于指标数的情状下,各省考生各以高考成果 从高到低为序进行专业抉择。不同省份之间的高考成果 不比较,不同省份之间的专业指标不调换。
2、分流程序
(1)宣扬动员:向学生宣讲分流细则,阐明 相关规定,明确各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2)填报志愿:学生依据对各专业的了解和个人志趣抉择专业方向,填报分流志愿表格。志愿1经填报上交后封存,不得修改。未按时填报提交志愿的学生视同服从统1调剂。
(3)录取次序:按照分省分流原则,a、第1志愿数小于等于该省指标数的专业,学生直接录取至第1志愿所填报的专业;
b、第1志愿数大于该省指标数专业的录取工作,分省按学生高考成果 排序,依次录取至计划数满;
c、第1志愿数小于该省指标数的专业从该省第2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成果 依次录取;
d、该省仍未录满的专业从该省剩余学生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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