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转专业怎么转?
1、青岛大学新生转专业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1,可申请转专业:
1)第1学年考试课平均成果 排名在本专业前20%;
2)确有某方面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地发扬其专长;
3)确有特殊困难,不适合在原专业还是学习。
2、有下列情形之1,不得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学生拟转进专业的高考专业科目与现专业不同;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青岛大学转专业的申请流程
1.学校依据现有教学资源和各专业人才培植质量,公布专业接收计划和思想道德、知识能力、高考选考科目等生源要求。
2.符合资格的学生报名,正确填写《青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基本信息和个人志愿等。学校依据考试课加权平均成果 专业排名确定专业转出顺序。
4、录取
1.学习成果 优异的,学校以考试课加权平均成果 专业排名比作为录取依据。
2.退役后复学的,向接收单位提交退役证实等素材,经接收单位审核认定后录取。有立功表现的,向接收单位提供部队出具的书面证实及获奖证书,可稍微放宽转进条件,经接收单位综合评判后录取。
3.休学期间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复学后无法还是在原专业学习的,由教务处协调接收单位录取。
4.有特殊困难的:如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体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还是学习的,向接收单位提交2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实等相关证实素材,经接收单位审核认定后录取;确有学业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还是学习的,向接收单位提交成果 等证实素材,经接收单位审核认定后录取。
5.以上所有转专业情状均应符合本文件第1、2条规定,其中上述 2.3.4 特殊情形不占接收计划名额。
6.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学生如有舍弃转专业资格的,须在公示结束前至教务处办理舍弃手续,逾期不再受理;1经录取不得转回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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