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事业单位丧葬费准则?
1、《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准则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准则为每人3100元。各县区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当地的丧葬费补助准则。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1次性抚恤金发放方法 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1次性抚恤金准则,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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