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财务软件能抵扣进项税吗?
一般纳税人购买财务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在销项税额中扣除。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治理费用 应缴税-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 》 第2十5 条 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以下进项税额: (一)从卖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3)购买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外,根据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购买价格×扣除率 购买价格是指纳税人在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购买农产品 》除进项税额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第2十6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扣除进项税额的,应当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信息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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