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11大学法学有哪些?苏州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介绍
江苏211大学法学有哪些?
江苏省211院校11所,其中有法学院的有: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心大学法学院。原中心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7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法学肇始于1928年中心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民国时期闻名法学家谢冠生教授。昔日中大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为东南法学1时之冠。东南大学1995年恢复法律系,并于2006年9月重新设立法学院。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法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已成为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之1。
苏州大学
法学院设法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师4系,并设比较法研究所和东吴律师事务所。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1个,法理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点3个。行政法学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受省政府专项经费资助。现有正副教授18人,讲师20作人,其中有硕士以上学历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者占近50%。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已列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办单位。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的法学教诲始于1988年,2003年,法律系成为独立设置的校2级单位,2007年又进1步调整为法学院。法学院下设环境法研究所、公用事业法研究所、商法研究所,现有专业教师 31 名,其中高级职称 15 名,中级职称 16 名。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专业和法学1级学科硕士点,已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5 个2级学科招生,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文学与法政学院,其前身为创建于1985年的社会科学系,2000年正式建院,是中国矿业大学下辖的重点文科学院之1,是集教学、科研、人才培植和社会服务于1体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拥有1个1级学科博士点,2个1级学科硕士点、2个2级学科硕士点、5个本科专业;设有行政治理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文艺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诲系下创建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学科研活动。目前法学院下设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等7个教研室,并设有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现代司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中德知识产权研究所、保险法研究所等6个科研机构。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法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系两个学系和农业妥善(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点,致力于培植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厚实、创新能力突出的高水平 实务型社科人才。近3年来,本科生公开发表论文共计210余篇,翻译著作2部,承担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实验项目30余项。
【有法律系的有】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2001年经国家教诲部批准设立,2002年正式在全国领域内招生。法律系现有教师1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6人,助教5人,大部分教师都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有2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具体资料不详。
南京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始建于1995年,现有专职教师13人,该系专业方向为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具 有民商法学硕士授予权。该专业在全省高校较早地建成模拟法庭;在普法教诲活动中成效显著;该专业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知识产权专业将于2007年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