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擅用郭美女照片被判赔12万,我们用了会有法律风险吗?

1个月前 (11-18 09:53)阅读2回复0
西柚
西柚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7
  • 经验值83210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16642
  • 回复0
楼主

【引言】

娱乐明星郭美女刚刚过完生日,粉丝们都纷繁对她表达了恭喜。自从出道,不断以清纯的形象示人,吸引了浩瀚喜欢她的粉丝,被粉丝爱称为益达女孩,自从嫁入向家后,又热度不减。恰是如斯,有些商家盯上了她的贸易价值,纷繁找她做形象代言。

而有些请不起她的一些商家也想起了一些歪招,为了蹭上她的贸易价值,打起了擦边球,今天就说一个实在的案例。

【案件纪实回忆】

郭美女被代言案二审改判!法院撑持经济丧失12万元,改判不予撑持精神丧失3万元。

2018年,上海某服饰公司因在其官方商城、京东旗舰店和天猫旗舰店利用郭美女身着其品牌服饰的照片停止营利宣传,被郭美女告上法庭。

怎么回事呢,2017年,郭美女身着某品牌服饰拍摄了一组杂志大片,但是郭美女并未受权该品牌利用其照片。不外商家觉得既然是穿我家衣服,我贴出来标明图片出处总没有问题吧。于是就那么愉快地决策施行了。

展开全文

没过多久,公然出事了,郭美女发现照片呈现在该品牌服饰的官方商城、京东旗舰店、天猫旗舰店等收集店铺及平台上,照片出处标注为某杂志。于是郭美女将服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服饰公司在报纸和侵权的收集店铺及平台上公开赔礼报歉,并补偿本身的经济丧失、律师费及精神损害补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那个从老苍生的角度来看,似乎是一笔不菲的钱了吧!

最末,一审法院认为,服饰公司的行为进犯了郭美女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服饰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理应赔礼报歉、消弭影响。撑持经济丧失12万,精神丧失3万。

服饰公司不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最初二审讯决撑持经济丧失12万,不撑持精神丧失补偿。

【法令问题】

其实,我们在自媒体平台常常会看到郭美女等明星的照片,根本没有什么法令问题,为啥电商一用就需要补偿呢?

为啥末审法院不撑持郭美女的精神安抚金呢?

【金宝每日说法】

站在电商的角度,他必定觉得本身是不侵权的,因为他认为郭美女原来就是穿我们家品牌的衣服嘛,并且他们认为,本身已经与那家摄影片的筹谋公司约定了,有权免费合法转发、推广、宣传拍摄的郭美女照片,并且本身也标明出处,又写了是明星同款。如今网店那么做的很多,很普及啊,所以本身不构成对郭美女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进犯。

那么事实实的如斯吗?法令实的那么认为吗?其实并非如斯,民法典规定了,小我有肖像权,未经别人允许,不得私行以盈利为目标利用别人肖像权。

由此,能够看出,那家电商确实进犯了明星郭美女的肖像权,判决其补偿,是有法令根据的。

那么,是不是以后我们老苍生转发伴侣圈,自媒体写文章都不克不及利用明星照片了吗?当然不是,若是如许,不单我们老苍生无所适从,明星估量也不愿意吧。来看观点律根据吧:

由此可见,自媒体为了进修报导目标,老苍生为了艺术赏识目标利用已经公开的明星照片,是民法典允许的范畴,其实不会有法令风险。

但是也要留意,必需是明星已经公开的照片哦,若是你私行利用明星私家照片,也是进犯别人肖像权的,也可能进犯别人隐私权的。

那么,关于精神安抚金,末审法院为何没有撑持郭美女主张呢?

在那方面,利用照片的服饰公司必定会认为,案涉照片本就是郭美女为筹谋拍摄,服饰公司的利用并未对其形成任何丧失,更不存在精神损害,反而助其进步了出名度,服饰公司不该补偿精神损害安抚金。那其实是有必然事理的啊!

确实,在关于精神损害方面,服饰公司虽存侵权行为,但所利用的照片及文字未丑化、侮辱郭美女的公家形象,为其带来消极影响,事实上也确实没有降低受寡群体对其评论,难称对其形成严峻后果。天然地,也对不该当补偿精神损害安抚金了。

【笔者总结】

综上所述,颠末金宝每日说法的法令阐发,我们能够得出结论:

商家私行以盈利为目标利用明星的照片,确实是进犯别人肖像权的。

商家没有诽谤、丑化、侮辱明星的照片,所以并没有对别人的精神形成损害,所以不会有精神损害补偿了。

我们通俗群众若是是抱着合理赏识、进修的目标,自媒体们为了报导的目标利用明星已经公开的照片,是不进犯明星肖像权的!

0
回帖

电商擅用郭美女照片被判赔12万,我们用了会有法律风险吗? 期待您的回复!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